首頁 > 公元文摘 > 管理文摘 > 文摘詳情

《公元物業管理文摘》(第151期)





公元物業管理文摘
非贏利共享型信息選編   第151期/20100527 公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規動態】 ——北京:物業公司須每年定期“曬”賬單
——江蘇:我省物業收費新規實施 空置房物業費可打7折
【行業要聞】 ——北京:房屋公共區日常小修由物業掏錢
——南寧:規范物業管理通知 物業不得代租代售經適房
——無錫:住宅小區有了“合格證”
——貴州:收物管費應考慮“裝修時間”
——北京:《新建物業項目承接查驗技術標準》征意見
——東莞:市物價局出臺物管細則
——??冢合掳l通知 開發商不得承接自建項目物業管理
——杭州:降低物業維修基金使用門檻
【數據說話】 ——無錫:住宅維修資金管理有變 一個車庫或收費千元
【物管采風】 ——南昌:全國首家物業糾紛速裁法庭成立
【學習平臺】 ——在工作中與客戶形成“共贏”關系
【業主之聲】 ——福州:開發商逃逸、倒閉可由社區物業等代為申請土地證
【自由論壇】 ——淺析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的因素及改進對策
【案例選編】 ——南昌完善物管“進”“出”機制十分必要
【法規動態】
北京:物業公司須每年定期“曬”賬單
《北京日報》/20100527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于今日公布,將在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業主共同決定不再接受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強行提供物業服務,不得以事實服務為由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提供物業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告知業主。對于物業公司一直捂著的賬單,《辦法》要求物業必須定期“曬”出來。
 
江蘇:我省物業收費新規實施 空置房物業費可打7折
《南京晨報》/20100514
   昨日省物價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了今年新修訂并已從4月開始施行的《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新辦法明確了全省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到每個城市甚至每個區,都可能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政府指導價,物業公司的收費不能突破政府指導價。辦法還明確空置物業收費折中,不低于規定標準7成。
 
【行業要聞】
北京:房屋公共區日常小修由物業掏錢
耿諾/《北京日報》/20100521
  近日印發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準》中明確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和使用條件,界定了建設單位、物業企業和業主對物業的保修、養護、修繕的責任邊界。其中保修期間內房屋公共區域發生的維修均由開發商或建設單位出錢,物業公司負責日常小修,只有保修期過后出現的情況又超出了物業公司小修范圍以外的才能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南寧:規范物業管理通知 物業不得代租代售經適房
唐正芳/南國早報/20100522
  今后,物業公司如果幫經濟適用住房住戶刊登出租或出售的信息,將受到嚴厲處罰。5月21日,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向目前正在管理和服務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物業公司下達了《關于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寧市住房局對經濟適用住房住戶的出租出售違規行為進行的“釜底抽薪”式的打擊。
 
無錫:住宅小區有了“合格證”
周曉方/《無錫日報》/20100525
  住宅小區整體質量如何,應該如何進行精確評判?記者從市建設部門獲悉,無錫市已建立了一套商品房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制度并實施,21項指標構成的住宅小區“合格證”,必須在開發商交房的現場公示,同時在市建設局網站自動生成,便于業主查詢。居民們在享有住宅質量知情權的同時,一系列糾結的后遺癥也隨之銳減。
 
貴州:收物管費應考慮“裝修時間”
《貴州都市報》/20100526

  為進一步規范商品房交付與前期物業管理銜接工作,解決居民買房的后顧之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明確商品房交付與前期物業管理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住房,物業服務費應按以下規定執行:對于精裝修住房,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收一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一個月后可全額收取物業服務費。

 
北京:《新建物業項目承接查驗技術標準》征意見
耿諾/《北京日報》/20100527
  剛入住沒多久小區路面出現大坑,業主找物業修理,物業推說是開發商的遺留問題,找到開發商卻早已拎包走人……今后這種場景將得到遏制,由市住建委和質監局共同制定的《新建物業項目承接查驗技術標準》已于近日開始征求意見,其中,開發商需要解決小區內所有區域發現的質量問題以后方能撤出。
 
東莞:市物價局出臺物管細則
張曉嘉/《廣州日報》/20100514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昨日東莞市物價局連同東莞市房產管理局共同出臺了《東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指出以后東莞物業管理費統一按建筑面積每月收取,另外物業管理費中已經涵蓋的費用,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重復收取。市民如對《細則》中的方案有任何異議或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向物價局反饋。
 
??冢合掳l通知 開發商不得承接自建項目物業管理
張毅/《南國都市報》/20100515
  14日,??谑凶〗ň窒掳l通知,要求加強對本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管理,規范物業服務市場準入制度。通知要求取得物業服務(暫定)三級資質后,才能承接??谖飿I服務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物業服務資質的,不得承接本企業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住宅項目或商品房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
 
杭州:降低物業維修基金使用門檻
中國杭州網/20100524
  近日,我市出臺《杭州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補充規定》,降低了物業維修基金使用門檻。一是監控設施、公共防盜門等共用設施設備的添置,可申請使用基金;二是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經履行相關程序后,可直接申請使用基金……
 
【數據說話】
無錫:住宅維修資金管理有變 一個車庫或收費千元
練維維/《江南晚報》/20100518
  5月17從相關部門獲悉,《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近日已由市政府簽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建設單位作為住宅小區內所有車庫(位)的第一任業主,同樣需應先交存車庫(位)維修資金,未來涉及車庫(位)出售的,由開發企業向購買人回收。目前,收費標準還在商討中,但根據目前在房產證上做標記,并不單獨對車庫(位)發證的方式,將會采取按“個”來收費,即每個車庫可能交存1000元。
 
【物管采風】
南昌:全國首家物業糾紛速裁法庭成立
黃輝/《法制日報》/20100520
  5月21日,全國首家物業糾紛速裁法庭將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正式掛牌成立。據了解,自南昌市房地產火熱升溫以來,該院受理的物業糾紛案件近3年平均增幅達90.5%。物業速裁法庭設在民三庭,由3名具有豐富審判經驗和調解技巧的審判員及一名書記員專門負責速裁案件,強調“速立、速裁、速結”。
 
【學習平臺】
在工作中與客戶形成“共贏”關系
朱惠勤 張及濤/《中國物業管理》/2009年第十二期
  在日常物業服務當中,經常聽到服務人員反映這樣一些情況:“我們把開關給修好了,客戶怎么還投訴”、“原來這個客戶很配合我們工作的,現在是怎么了?”、“某某客戶又要求索賠了”。在競爭中求生存的環境中,物業管理作為在變革中求生存的新興行業,有必要重新審視一下自己的定位,重新梳理與客戶關系。
  在物業管理行業中,客戶關系可以涉及到每一項服務內容,它無處不在。
  為了能有效引導客戶關系向著積極方向發展,使其發揮出有利于維護物業服務企業和客戶共同利益的作用,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對客戶關系進行管理。那什么是客戶關系管理?我個人認為:客戶關系管理是關系主體為了讓各自的行為向著有利于維護雙方共同利益的方向發展,主體雙方都以誠信為行為準則,各自整合自身資源,通過有效的合作,實現客戶價值最大化和企業收益的最大化之間的平衡,達到客戶與企業的“雙贏”。它既是一種理念,也是一種管理方法。所以,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改善與客戶的關系:
  給客戶一份應有的尊重
  客戶的利益包括什么?一個客戶在支付一定物業服務費以后,他需要的是什么?概括起來說,客戶會在四個層面有所需求,即物質需求、信息需求、情感需求、精神需求。物質需求是客戶在接受服務時的基本需求,比如良好的設備、優美的環境等;信息需求是客戶要求參與物業服務過程的需求,主要包括物業服務公司能做什么、客戶可以了解到哪些管理和服務信息等;情感需求就是讓客戶感覺到自身被尊重,比如去客戶家維修,第一時間要帶好工具,還要帶上鞋套和一塊布,進門時穿上鞋套,維修時把布鋪上,維修完畢后清理干凈現場,然后告訴客戶一些注意事項,最好說一聲“打擾了,再見”。這樣不僅完成了維修任務,客戶也享受到了被尊重的愉悅感;精神需求也是文化需求,有了精神上的滿足,就能讓客戶確立一種信念,這種信念應該是和諧的、積極的、進取的、堅韌的和自強不息的,比如我們在園區開展的“多一份微笑,多一份和諧”的交流文化、“節約一度電,愛惜一滴水”的節能文化、“減少一次浪費,還自己一片藍天”的環保文化、“多一份幫助多一份收獲”的團隊文化、“空間有形、夢想無限”的企業發展文化等等,有了這些信念就有可能影響或改變客戶的價值觀,從而在我們與客戶之間建立起共同的文化理念。
  公平對待每一位客戶
  以嘉興科技城為例,在入住的上百家客戶中,既有中科院這樣國家級科研單位,也有幾個人組成的孵化企業,每個客戶在日常工作當中都會提出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們既不能因為中科院是國家級科研單位就給予服務資源的傾斜,也不能因孵化企業人數少、租賃面積小,就可以把他們的服務需求忽略不計。為此,我們推出了“關注大客戶,尊重小客戶”的服務措施。
  大客戶的需求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因為無論從面積,還是人員數量,大客戶都占有相對高的比例,他們的需求很有可能會演變成普遍性需求。比如說,一個面積占總服務面積十分之一,員工人數占園區總人數10%的一個大客戶,在一次物業服務人員主動拜訪中,客戶提出了電瓶車存放及充電問題。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我們一般會從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確認,一是這個需求占到園區客戶總需求的比例,如果超過20%(服務經驗所得,不一定適合其他物業服務公司),就必須積極需求解決辦法;二是物業服務公司是否有能力去解決這個問題。從上述情況,可以分析判斷出,這個客戶需求已經代表了園區10%的客戶的意見,雖然是這個大客戶提出的問題,但這個問題也可能是其它客戶需要解決的,通過調查,我們又發現有15%的客戶有這樣的需求,所以,我們必須解決問題,這25%的客戶帶來的負面影響將遠遠超過車棚改造費用。
  相反,如果這個問題是某個小客戶提出的,我們也不會因為公司規模不夠大,人員需求量小,而被服務人員忽略掉。我們依然會給予足夠的重視,根據這個需求我們會主動征求大客戶和其他客戶的意見,如果能夠達到規定的需求數量,就必須及時處理;如果實際需求與規定比例相差甚遠,我們需要與客戶進行充分的溝通,爭取客戶的諒解,如果條件允許也會在不影響其他客戶利益的前提下,尋求替代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客戶的不滿情緒。
  確保一定數量的忠誠客戶
  從客戶關系所表達出的行為可以了解到,“滿意”只是物業服務企業與客戶關系的一部分,它代表了關系中積極的一面。在日常的物業服務過程中,一個滿意的客戶也會因為服務不到位或服務不及時,從滿意的客戶變成抱怨的客戶。同樣,一個抱怨的客戶也會因為某個問題的解決而變成滿意的客戶,所以說,滿意和抱怨,在某個時間點上因事件不同是可以相互轉換的。但物業服務企業在處理與客戶的關系時,不能只關注代表積極的一面的客戶群體,更應該關注抱怨、不合作、不配合的客戶群體,因為這些客戶的行為也是客戶關系的一部分,而且是決定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和建設“和諧”社區的關鍵因素。
  物業服務企業除了把抱怨客戶變成滿意客戶以外,還需要通過優化自身服務,把滿意的客戶變成非常滿意,甚至忠誠客戶,只有保持一定數量的忠誠客戶,減少抱怨客戶,才能確保物業服務工作正常開展。
  客戶利益和企業利益是共存共贏
  就目前物業服務企業來說,獲得足夠的資金是企業最根本的利益,沒有資金,就不可能廣納賢才,更不用說提高服務水平了。在低收入、低回報的物業管理行業,物業服務企業如何去獲得更多的資金?事實證明,單純依靠物業費是不行的,這一點在二線城市的物業管理行業中尤為明顯。在嘉興地區,住宅區的物業費每月每建筑平方米只有0.6元,并且包含公共區域的能源費,而嘉興地區的人員最低工資標準卻比北京還高,住宅的建筑品質和社區居住環境均達到了高檔住宅標準。在這種情況下,物業服務企業也只能通過壓縮成本,尤其是人員成本,降低總成本。由此也就出現了服務人員專業水平低、受教育程度低、服務意識差等情況。在此種情況下,物業服務便進入了由費用不足到減少人員再到降低服務標準的惡性循環狀態,物業服務企業利益受損的同時也損害了客戶的利益。
  物業服務企業和客戶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天然的相互依賴、共同生存的關系,沒有了客戶,就沒有了物業服務企業。這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在行業發展過程中,主動承擔起調和客戶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矛盾,合理分配彼此間利益的重任。多一份付出,就會多一份回報。
 
【業主之聲】
福州:開發商逃逸、倒閉可由社區物業等代為申請土地證
《東南快報》/20100526
  近日福州市國土局召開的土地登記發證相關問題研討會,針對“兩權證”歷史遺留問題決定,因開發商逃逸或倒閉而無法辦理土地證的可由社區物業公司或業主委員會代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代為申請辦理的費用問題,則需業主協商議定。目前國家要求房產上市交易須兩證齊全,具備完整的土地證是未來房屋上市交易必不可缺的條件之一。
 
【自由論壇】
淺析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的因素及改進對策
朱思翹/《現代科技》雜志/20090926
  一、影響物業管理費收繳率低的因素
筆者認為物業收費收繳率低主要是由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的。
  (一)開發商的遺留的問題。
  1、部分業主以房屋質量問題為由而拒交物業費。我國的物業管理有多種形式,但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與開發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由于少數開發商急于趕工期或一些施工單位沒有完全按施工規范進行施工,使得部分房屋的建筑工程質量存在一定的問題,業主入住發現后意見較大。面對這些建筑工程質量方面的問題,有不少業主,分辨不清所發生的房產質量問題屬于建設質量問題還是管理質量問題,不知道應該同開發商、施工單位(在維保期內)進行交涉和維權,導致最終把一切矛盾、意見和問題統統推向物業管理企業,全部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予以解決,讓物業管理企業代為受過。
  2、開發商越權承諾使物業管理公司長期受苦。開發商為了將房屋盡快售完便采取減免或打折物管費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客戶,實際上這些承諾已經越權了。業主入住后發現當初的承諾無法兌現。由于業主對物業管理了解不夠,不知道物業管理公司和開發商是“各司其職”,所以把一切怨氣都發泄在物業管理公司頭上, 而面對這些問題時,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對開發商的有效制約,不能從根本上去解決業主面臨的問題,從而引發業主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來維權。
  (二)業主的觀念以及意識問題。
  1、業主有償付費的觀念未形成。業主還沒有完全形成享受物業管理服務需要付費的觀念。由于長期計劃經濟下的觀念根深蒂固,隨著住房商品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和各地房地產迅猛發展,人們將逐漸告別原有的住房分配形式,也就意味著必將拋棄陳舊的房管意識,來順應和接受新興的物業管理模式。而目前的狀況正處于兩種意識的交接過渡期,業主和住戶在心理上還保留著很大一部分舊觀念,把物業管理當作一種服務性消費來支出還有待時日。并且廣大市民的素質參差不齊,一部分業主對新的事物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
  2、業主對物業管理實際內涵的了解程度。由于部分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了解甚少,不能從全局理解物業管理是有償服務行為,導致物業管理費用與業主期望的支付費用不成正比。少數業主甚至認為: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除了保潔、保安、綠化外,自己的房屋存在的一切問題,包括建筑的質量問題,也全部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他們把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看作是萬能的,以為交了少量的管理費就可以包攬一切。所以,一旦房屋出現建筑質量問題,就將責任全部推到物業管理企業身上,并以此作為有力的“借口”,進而少交、欠交物業費。這樣必然會使物業管理公司進退兩難,不該服務的項目不得不去做,應該服務的項目也沒有做好,導致整體服務水準下降。
  (三)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和服務意識較低。據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數據統計顯示,80%的物業管理從業人員是半路出家,自身的服務意識和觀念滯后,不能夠及時地為業主解決問題,只管理不服務,對業主要求的多,而自己卻做得少。另外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素質不高,在服務過程中不能很好操作。再次,從業人員的方法不得當,加深了管理工作的服務難度,致使業主體會不到物業管理的優質服務。
  2、服務項目的明晰程度。提交物業收費的預算、決算等財務報告,無法讓業主了解他們所交納的物業費究竟是如何構成和分配使用的。進而導致業主自身理解的偏差和接受服務的偏好不同,加之確實有一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一己之利巧立名目進行亂收費的現象,業主對物業服務收費的標準、項目和收費方式不滿,以及對于共用設施設備、場地維護費用的分攤不滿等。
  3、多樣化服務的發展水平。一份調查顯示。有58.1%的居民表示需要特約服務,其中較集中的是各種代繳費用,如代繳手機,電話費,占30.8%;其次是送報,送奶等各種專送占29.5%;管道疏通服務需要占26.6%,此外還有照顧老人或病人,接送小孩,提供家庭衛生清潔,室內裝修等也都有一定的需求,這也就意味著社區服務行業有著廣泛的發展前景。物業管理不是為一家服務的,“眾口難調”,表面上看似容易的事,在實施中卻不那么容易。需要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提供多樣并創新的服務,以使業主的滿意度達到最大化,進而達到物業管理費用收繳率的提高。
  4、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溝通是否有效。有人把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間的關系形象地比喻為“相愛容易相處太難”。改善與業主的關系,增強與業主間的溝通,樹立人性化管理、親情化服務的理念,妥善解決業主提出的實際問題,是提高物業費收繳率的先決條件。而有些物業公司缺乏與業主間的溝通交流,引起業主對物業公司在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存在質疑,卻無法對物業管理企業進行及時地咨詢來消除疑慮,最終導致對物業管理費收繳的抵觸情緒。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是否通過良好的溝通從而很好地建立起一種平等的“伙伴型”關系,物業管理企業是否用心與業主進行交流交流、仔細傾聽業主的訴求,用每一個物業人自己的精神面貌和人性化的服務,去打動業主。溝通將是影響整個物業服務費收繳率的關鍵所在,并且也是所有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矛盾解決的關鍵點所在。
  (四) 法律規范不完善?!段飿I管理條例》于2003年9月1日實施后,從根本上改變了物業管理行業無法可依的局面,但是配套的法律規范還不健全和完善,在貫徹執行中缺乏監管力度。物業管理是一個涉及到社會各個方面的服務性行業,它的綜合性決定了在其運作的過程中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而且大都很復雜。在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的爭議中,大多數都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雙方面進行有效地約束,無法明確雙方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所以一旦發生爭議,業主便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方式發泄出來。再加上政府宏觀調控不夠,導致新舊體制形成對立,對物業管理收費問題產生了影響。
  (五) 物業服務費本身所具有的特性。物業服務費的無形性使得業主所享受的服務質量與業主繳納物業服務費之間的性價比評估較為困難;物業服務費的綜合性、公共性使得單個業主不能對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服務標準做出選擇(尤其在前期),而物業管理企業也不能因個別業主欠費、違規而有針對性地終止服務,所以雙方都很難以對服務進程進行控制。除此之外,物業服務合同期較長,容易使物業服務費這三大特征表現得更加明顯。使得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雙方容易產生、擴散、積累矛盾,從而從長遠來說影響物業服務費的收繳率。
  二、物業管理收費難的解決方法
  解決“收費難”的所有問題將會牽涉到相關政策法規、收費標準乃至整個社會,所以解決“收費難”是一項系統工程。
  (一)公開服務項目,增強信息透明度。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直接關系到業主,使用人和物業公司利益的敏感問題。物業管理企業要強化管理,建立規范自身行為的約束機制,使收費與提供的服務相符合。要加強收費的內外監督,加強財務審計和成本核算,規范收費行為。公開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及收費標準,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質詢和監督。
  (二)加強物業管理有關政策知識的宣傳。為使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建立良好的、相互依存的和諧關系,從根本上解決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應對業主加強《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政策知識的宣傳。物業費收取的標準、物業管理服務的標準,應經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并公布于眾。同時,媒體也要從企業和業主的不同角度,全面正確地進行輿論引導,提高廣大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認知度,讓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服務成果的同時,明確樹立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交納物業管理費是全體業主的法定義務的意識。
  (三)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建設。
  1、培養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管理行業不同于其它行業,有時它對員工的個人素質的要求要高于專業素質,要不斷對員工進行“職工道德、禮儀禮貌”培訓,培養員工與人溝通、協作的能力,注重和業主建立良好的關系,切實維護業主的利益,使業主真正體會到物業管理公司“業主至上”的服務宗旨,日常工作中積極熱情地為每一位業主解決困難的問題,點點滴滴見真情,把各項服務都做到讓業主滿足。
  2、開展創新的多樣化服務。目前多數物業管理提供的專項服務和特約服務較少,并且業主消費得也不多。而使獨具特色的增值服務成為物業管理服務的亮點,將對提高物業費收繳率起到積極作用。因此物業管理公司要進行服務創新,積極開發延伸性和差異化服務,在樹立良好的品牌服務的同時,分析業主需求,開發適合該物業范圍內適宜的服務產品。并且采取有效的營銷策略,以滿足業主不斷增長的需求,進而提高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滿意度,改善物業管理現狀,增加物業管理的盈利,促進物業管理公司發展以及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成長。
  (四)同開發單位一起做好房屋驗收、交接工作。為防止業主入住后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與開發商辦理房屋交接驗收的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認真細致不漏項,對有問題的房屋,要在開發商處理完畢后再接管。業主也應增強相應的維權意識,認真參與房屋驗收工作,把問題盡可能在入住之前解決。
  (五)實施人性化服務,加強溝通交流。物業管理企業應對小區業主的基本信息做深入了解,在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時候,更多地從即將入住的業主利益出發,充分考慮這些群體的交費意愿和承受能力,確定一個能讓大多數業主較為愉快的接受方案,才能為入住后的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業主入住后,加強溝通與交流,建立良好的溝通平臺,了解業主所需所想,更好的為業主服務。
  (六)加強和完善物業相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應盡快細化有關政策,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行為,加強市場的宏觀調控,制定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標準,使收費透明化,合理化,遵循事物發展規律和原則,改變思路,充分發揮行政功能,使物業管理企業可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規定,對個別業主少交、欠交物業管理費的行為尋求法律的途徑,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解決好物業管理收費難的問題。
 
【案例選編】
南昌完善物管“進”“出”機制十分必要
  案例分析:
  南昌市青山湖區“至上名庭”住宅小區由南昌三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開發商與江西蘭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的管理期限為一年,合同到期后,開發商與蘭汀物業未續簽物業服務合同。2008年11月,該小區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就蘭汀物業對小區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整改結果雙方未能形成認同意見,雙方就此產生紛爭。2009年5月,業委會開始運作選聘物業公司事宜,雙方矛盾加深,業委會于6月書面通知蘭汀物業,要求其辦理交接手續,撤出該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蘭汀物業拒絕退出,為此業委會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蘭汀物業與開發商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到期后,蘭汀物業繼續對小區進行了物業管理,應視為原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期限為不定期。但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小區業主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有權依法更換,判決蘭汀物業退出“至上名庭”小區。一審判決后,蘭汀物業提出上訴,后經法院調解,蘭汀物業委員會簽署了《調解協議書》,同意退出“至上名庭”小區。
 
  律師觀點:
   《南昌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以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等理由拒不交接”。同時,最高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也明確規定:“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另行主張權利。”

  近年來,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糾紛呈上升趨勢,不但有業主個體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糾紛,也有小區內業主共同與物業服務企業發生的糾紛。小區業主往往傾向于解聘物業企業的方法解決雙方的矛盾。在物業管理企業退出物業項目管理、業主選聘新物業管理企業的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撤場造成物業管理區域真空管理,或者舊物管不出、新物管進不去造成物業管理區域多頭管理的矛盾較為突出,嚴重影響了建立和諧物業管理區域目標的實現。

  鑒于此,為了規范物業管理企業退出物業項目管理的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依法正常進行,我市于今年正式實施了《南昌市物業管理條例》,將通過規范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保證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成熟和發展。同時,在日前判決的一起關于物業服務的案件中,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市場和項目的退出機制十分必要。

  物業管理是一個低附加值的行業,企業之間競爭的勝出往往不是靠風險報酬實現的,而主要是依賴服務質量、靠人力資源的智慧和素質取勝。隨著物業管理行業的成熟,那些管理素質差、服務不到位、缺乏創新意識、核心競爭能力不強的企業退出管理市場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物業管理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行業,除了為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保證外,還承擔著一定社會勞動力安置和保持社會穩定的責任。完善物業管理市場和項目的退出機制,必須充分考慮到行業的特性。建立和完善物業管理市場的退出機制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問題,既涉及到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涉及企業的倒閉破產、企業員工的就業、小區的正常管理和社會的穩定等等。

  因此,解決物業管理“進”與“出”的矛盾,關鍵是運用市場系統組成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推動市場主體的正常有序進入和退出。必須按照市場規律穩妥推行,防止產生過度的震動和后遺癥。同時,通過政府、企業、業主之間的相互調節,運用健全的法律體系來約束“進”與“出”行為,規范市場主體的活動,并通過規范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保證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成熟和發展。

 


閱讀: 15641 次     2010/5/26 16:29: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