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毅/《南國都市報》/20100515
14日,??谑凶〗ň窒掳l通知,要求加強對本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的管理,規范物業服務市場準入制度。通知要求取得物業服務(暫定)三級資質后,才能承接??谖飿I服務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物業服務資質的,不得承接本企業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住宅項目或商品房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
通知指出,新設立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按三級資質的條件向??谑凶〗ň稚陥笪飿I服務(暫定)三級資質核定,在取得物業服務(暫定)三級資質后,才能承接??谖飿I服務項目。物業服務(暫定)三級資質設定一年的暫停期。暫停期屆滿的,其暫定資質證書自動失效,予以注銷。
持有物業服務(暫定)三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向??谑凶〗ň稚暾埡硕ㄎ飿I服務三級資質。申請核定三級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暫停期內沒有合法承接物業服務項目的,??谑凶〗ň职匆幎ú挥枧鷾?。物業服務三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有效期滿前須申報資質延續核定。
非??趯徟奈飿I服務企業,在??陂_展物業管理活動前,應向該局辦理異地物業服務企業備案手續(按三級資質備案)持備案手續承接本市物業服務項目。備案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應重新辦理備案。持有三級(暫定)資質的異地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進入??趶氖挛飿I服務,其資質不予備案。
同時,通知還規定,??谑蟹慨a行政王管部門對已取得物業服務三級(含暫定三級)資質證書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原定資質等級條件的,可根據《辦法》的相關規定,撤銷其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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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7 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