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諾/《北京日報》/20100527
剛入住沒多久小區路面出現大坑,業主找物業修理,物業推說是開發商的遺留問題,找到開發商卻早已拎包走人……今后這種場景將得到遏制,由市住建委和質監局共同制定的《新建物業項目承接查驗技術標準》已于近日開始征求意見,其中,開發商需要解決小區內所有區域發現的質量問題以后方能撤出。
開發商介入物業交接
據了解,《標準》作為落實《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的政策之一,開發商將承擔前期物業責任。在召開業主大會以后,不再承擔前期物業責任的開發商才能撤出。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查驗交接將成為區分前期開發和后期管理的責任分界點。很多前期開發出現的問題將在交接完畢前解決。
新建小區在物業公司正式接管以前,業主可以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對房屋及公共設施進行整體質量查驗。有了問題,開發商需要全面解決以后方能與物業公司交接。
就算是移交時已經查驗,但隨著業主、物業公司入住開始使用也會陸續暴露出一些質量問題。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出臺的《標準》要求與此前頒布的條文并不沖突,就算是交接以后、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開發商還要負責,出現的結構質量問題開發商更要負責終身。
物業接手前三方先查質量
以往,業主自己收房時只關注自家房屋內的質量,對公共設施部分很難關心得到。但在開發商離開以后,公共設施一旦出現問題只能找物業公司解決,物業公司往往又稱這是質量問題或業主使用問題,到底是誰的責任糾纏不清。
對此,《標準》中規定,在正式接管物業項目之前由業主或其委托的機構對即將交付使用物業項目的建造質量、管理資料、建筑使用功能等進行綜合性驗收。
《標準》中規定,物業公司正式接管小區以前,開發商、業主或受業主委托的物業公司以及物業服務評估建立機構在小區移交過程中,將對建造質量、管理資料、建筑使用功能等進行綜合性驗收,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交接。
公共設施邊邊角角都得查
與以往出臺的各種文件相比,新的技術標準增加了各個部位及系統設備設施的查驗方法及查驗標準。
據了解,查驗的范圍包括業主共有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以及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需要檢查的公共設施部分包括檢查路燈安裝是否牢固、燈罩上是否有損傷,小區路面是否平整、沒有積水和損傷,停車場車道標志和入口出口標識是否清楚、照明是否完好無損,電梯是否有保障乘梯人安全的各種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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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7 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