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舉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稐l例》(草案)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停止物業服務或者擅自中止物業服務合同的,由市、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至10萬元罰款;情節較重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先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就將廚房、衛生間等處的暖氣設備及部分管道進行了改裝。 所以,陳先生家中暖氣跑水造成其財物受損,是其擅自拆改暖氣設施設備所致,應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閱讀: 15359 次 2010/10/19 16: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