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新修訂的《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新《條例》共八章四十五條,從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房屋安全鑒定與外墻面安全性檢測、危險房屋治理與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為杭州城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支撐。
危房如何處置?裝修禁止性行為有哪些?裝修碼如何申領?白蟻防治如何防范?……針對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來看詳細解答!
問:與舊版相比,新《條例》主要更新在哪些方面?
答:與老的市條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版)相比較,新條例在適用范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裝修管理等一系列問題上有所變化、補充完善??傮w上,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擴大適用范圍。與老條例相比,新條例在適用區域上從“城市”擴展到了“城鄉”,在適用房屋性質上從“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擴展到“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實現了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城鄉全覆蓋”。
二是細化安全責任。管理責任方面,明確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以及村社的職責;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方面,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的確定、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相關義務,以及共有部分的安全管理責任作了規定。
三是創新管理措施。第一,總結固化我市房屋裝修線上備案、裝修碼監管等管理經驗。第二,創新設置農村房屋裝修規定,如集體土地上用于生產經營、公益事業或出租的房屋裝修,依法無需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要求向村委會做好書面告知。第三,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機構備案,改為鑒定機構可以將單位名稱、負責人、資質等信息錄入相關信息系統,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提供便利。第四,規定應當進行外墻面安全性檢測的情形、相關檢測報告管理以及后續處置等。
四是完善危房治理。首先,明確了督促解危通知書應當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見的情形。這個通知書是對于經鑒定為危房的,由區、縣(市)住建局按規定向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發出。其次,對于要求停止使用后的危房明確現場管控措施,落實“人不進危房,危房不進人”要求。再次,是明確危房解危的判定標準,對于采取維修加固方式進行解危的危房,要求通過復核鑒定判定是否完成解危。最后,是明確危房維修加固和拆除后實施重建的,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審批、建設。
問:在日常生活中,房屋使用的安全責任由誰來承擔?遇到產權與使用權分離的情況如何界定?
答:一般情況下,房屋所有權人就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
● 公房管理部門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單位自管住宅公房,其管理單位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
● 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權人與房屋使用人按照約定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房屋所有權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權屬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 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房屋損壞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不能免除其依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應當承擔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問:如果房屋被堅定為危險房屋,該如何處置?解危費用由誰來承擔?
答: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一般可分為以下四類進行處理:
1.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2.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3.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因使用不當、不可抗力、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造成房屋危險的,解危費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涉及區分所有權房屋共有部分的費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共同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房屋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分攤。
● 因第三方侵權行為或者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工程質量缺陷導致房屋危險的,解危費用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方或者建設單位承擔,房屋價值減損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確定。
問:建設單位如何承擔保修期內房屋的保修和治理?保修期外,相應的責任變更為哪方?
答:保修期內和保修期外,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并不因此發生變化。一般情況下,房屋所有權人就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特殊情況,由房屋管理單位或者房屋使用人承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房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責任,在法定設計文件規定的使用年限內由建設單位承擔,但是因使用不當、第三方侵權行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除外。建設單位注銷、清算的,保修責任的承擔依照法律規定執行。
問:關于裝修住宅房屋,有哪些禁止行為?
答: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裝修住宅房屋禁止下列行為:
1.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
2.超過原設計標準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3.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
4.違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違法挖掘房屋地下空間,或者違法改變建筑物外立面;
5.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將配套設施挪作他用;
6.擅自占用公共用地;
7.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場地;
8.法律、法規、規章和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問:怎樣申領裝修碼?有什么作用?
答: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將裝修碼張貼在裝修房屋的入戶門外側等顯著位置。裝修碼的標識、式樣以及使用規范由市房產主管部門規定。
裝修碼主要作用有:
● 小區其他居民可通過裝修碼向屬地反映違規裝修、裝修擾民、裝修衛生等問題;
● 物業服務人或者居民委員會開展房屋裝修施工現場檢查時,可通過裝修碼,上傳發現的裝修問題及問題部位照片,并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進行整改;
● 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人可通過裝修碼對裝修公司進行評價;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居民委員會可通過裝修碼對物業服務人進行評價。
問:在此次新修訂的《條例》中,為何把“白蟻防治”也寫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的責任范圍內?
答:《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0號、《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蟻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402號,均對“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滅治”有詳細規定。
新《條例》將“白蟻防治”寫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的責任中,一方面是白蟻危害具有嚴重性、隱蔽性、傳播性特征,如不早防范、早發現、早治理,會導致經濟財產損失甚至于各類安全事故,也是從實際出發,有必要將白蟻防治納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的責任;另一方面是為了銜接2017年出臺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與房屋使用安全責任的規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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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 1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