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點評:
該案經過審理,法院最終以物管公司以及死者均存在過錯為由判決物管公司承擔15萬元左右的賠償責任。
這個例子物管公司之所以要承擔賠償責任,主要在于違反了物管合同中“對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這一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生活當中,物業公司和業主產生糾紛的案例很多,比如車子被刮擦,物業是否存在賠償責任?小區內電動車、自行車失竊,物業公司是否也有相應賠償責任?就這一司法解釋看,除非物管標準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否則在追究物管公司責任時,還要認定一些細節,比較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