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物業服務收費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二級物業服務收費每月每平方米0.55元;三級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
計價面積按建設面積計收
從2006年1月1日起,玉溪中心城區普通住宅物業服務將統一收費標準,按基準價收費。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建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我市從明年起試行中心城區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中心城區普通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內容分級收費:一級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二級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為每月每平方米0.55元;三級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以上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可以上下浮動20%,物業服務收費的計價面積按有關部門認定的每套建設面積計收。
除政府指導價外,中心城區以下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1、別墅及其他非居住物業服務收費;2、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個別業主委托,為其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以外的特約服務;3、依法采用招投標等市場規則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并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4、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已成立業主大會的或不成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的,同時自主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并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的物業;5、雖然屬于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住宅,但具備了上述第3、4條其中任何一條條件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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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0 1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