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注釋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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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人:
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2:13:10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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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人:
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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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2:11:13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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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人:
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1:52:28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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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人:
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1:52:13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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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人:
lxbfYeaa
提交時間:2025/6/2 11:51:32
日照
根據日政辦發〔2013〕5號《日照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第十四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納物業服務費。已納入物業服務范圍但物業尚未交付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預收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半年。
房屋交付后空置的,除空置時間短于一年的,其物業服務費按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80%收取,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注釋人:
lcchuang
提交時間:2013/2/25 8:57:13
濰坊
根據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印發濰坊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濰價費發[2012]9號 第十四條規定:
第十四條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按月繳納物業服務費。已納入物業服務范圍但物業尚未交付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預收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物業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從建設單位書面通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辦理交付手續之日起按月計收。
房屋交付后長期空置(空置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內的物業服務費按正常標準收??;一年后的物業服務費按本住宅正常標準的70%收取。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未能達到購房合同約定標準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減半收取,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差額部分由建設單位補償物業服務企業。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4344.htm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2/6/11 9:52:06
徐州
根據(徐價服[2012]17號) 關于印發《徐州市市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九條規定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業,業主應向物管單位書面告知,寫明空置時間,物業服務企業工作人員和業主共同查驗水、電表后予以確認,物業服務費可按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七十比例交納。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4340.htm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2/5/25 9:04:26
南通
根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南通市市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通價規[2011]2號
第十七條 納入物業管理和服務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
分期開發建設、分批交付使用的物業,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繳納。
因業主原因未及時辦理入住手續、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入住或未使用連續空置半年以上的物業,應按不低于合同約定標準的70%繳納物業服務費。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3934.htm
注釋人:
lcchuang
提交時間:2011/12/1 11:49:32
陜西
根據2011年7月1日起執行起施行的《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業主驗收房屋后從未入住,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后,從第一個月開始其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入住后(含房屋裝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后,不使用連續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從第七個月開始,其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1/8/30 9:56:26
清遠
根據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清遠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清市價[2011]43號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區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按照該物業區域同類物業的標準全額交納。
第十七條 已經交付使用的房屋等物業,業主應當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不得以未入住或未裝修等理由拒交物業服務費。建設單位出售物業時,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業主長期拖延對已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等物業進行接收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納前期物業服務費時間開始交納物業服務費。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http://www.pzxxqp.com/54/13327.htm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1/7/7 9:19:03
德陽
根據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執行的 關于修訂《德陽市區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及相關規定(試行)》的通知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竣工并交付之日起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開發商依約通知業主交付物業,業主延遲接收和已接收未入住的,其物業服務費由業主全額繳納,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從其約定。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3146.htm
注釋人:
hjtao
提交時間:2011/6/22 15:27:15
貴州
根據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的《關于明確商品房交付與前期物業管理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建房通【2010】189號) 第四條規定
按照《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住房,物業服務費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1.對于“精裝修”住房,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免收一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一個月后可全額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于非“精裝修”商品住房,房屋交付后,應當給購房人半年至一年的時間用于房屋裝修,該期間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全額收取物業服務費,應當按不高于50%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超過該期限后,可全額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比例和期限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http://www.pzxxqp.com/54/12130.htm
注釋人:
ysx
提交時間:2011/2/9 14:31:41
海南
根據201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付給業主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物業依法交付業主后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全額交納;但建設單位在出售物業時向業主承諾贈送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按照承諾贈送的費用交納。
注釋人:
hjtao
提交時間:2011/1/6 13:46:19
武漢
根據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十九號)《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房屋交付使用前(含當月)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房屋交付使用后所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內無人入住的,空置期間由業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房屋通過竣工驗收達到交付條件,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并辦理完相應手續的,即為交付;業主收到書面交付通知后一個月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交付。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0108.htm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0/11/10 9:09:34
江西
根據贛計商價字[2003]766號《江西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業主或使用人在辦完購房或租賃手續后(以交鑰匙為準),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已購買但未住的,業主交納50%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未出售、出租、使用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開發經營單位或包銷商按50%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交納,未使用或入住的房屋,不交納設備運行項服務費。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5101.htm
注釋人:
wjbao
提交時間:2010/10/26 15:02:35
甘肅
根據 2010年9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的決定 第二十九條規定:
建設單位未售出的及業主購房未入住的空置物業,應當繳納物業管理費用。繳納比例為收費標準的70%,但不得因此而增加其他業主的負擔。
引用: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http://www.pzxxqp.com/54/12513.htm
注釋人:
hjtao
提交時間:2010/9/25 10:20:44
滁州
根據 滁價費[2010]97號 關于印發《滁州市市本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第十六條規定: 納入物業管理服務范圍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或者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綜合服務費由建設單位交納。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后,連續六個月或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后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水、電、氣均未使用),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標準交納50%的物業綜合服務費。
注釋人:
hjtao
提交時間:2010/9/14 21:35:26
蘭溪
根據 蘭發改〔2010〕80號 《蘭溪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規定: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住宅,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已辦理交房手續但業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物業,經物業服務企業核實后,物業服務收費按應收標準的70%交納。房屋裝修期間不屬于房屋空置,其物業服務費用應按規定標準全額繳納。
引用:公元物業管理網 法律法規欄目
注釋人:
hjtao
提交時間:2010/9/14 10: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