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今天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進行二審。屆時,民眾集中關注的車位資源分配、維修基金保值增值、水電氣設備誰來管等問題,將一一“過堂”。
針對當下車庫“只售不租”現象愈演愈烈,修訂草案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停車需要。未出售或附贈的,建設單位應當優先出租給本區域業主、使用人”。記者從近日召開的省人大第六十九次主任會議上獲悉,二審中,或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建設單位對車位、車庫不得只售不租,并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上,有代表透露,南京目前有50億元左右的維修基金躺在賬戶里“睡覺”。如何讓大額專項維修資金不是躺在銀行里“睡大覺”、而是“錢生錢”?有代表指出,雖然修訂草案中專門規定了7類情形可緊急動用維修資金,但忽視了維修資金的保值增值。據此,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參照兄弟省的做法,建議增加兩款規定,明確住宅維修資金代管部門的保值增值責任。
水電氣進小區后設備維修管理要找誰,同樣是人們關注的話題。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委和有些委員提出,應強化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經營單位對設施的設計、建設、維修、養護、更新職責,新建小區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所有權要移交給相關專業經營單位。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在明確專業經營單位承擔相應責任的基礎上,增加有關費用由專業經營單位承擔,但二次供水設施的費用,按照《江蘇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此外,關于如何扶持物業服務發展,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修訂草案增加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物業服務企業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落實扶持政策”,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享受國家和省有關現代服務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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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1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