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素冰/《成都商報》/20100811
今后,小區業主對物管有意見,可找專職客戶經理來幫忙溝通。記者昨日獲悉,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于近日出臺了《進一步做好建筑區劃物業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于強化項目經理工作責任、推行客戶經理服務制度、加強物業服務質量監管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據介紹,客戶經理是指建筑區劃內專職為業主開展物業服務綜合協調工作的客戶服務人員。“他就像是物管公司架起的與業主之間的溝通橋梁。”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相關負責人說,客戶經理除了提供接待業主及咨詢、每月報告物業服務依約落實情況、了解和反映業主的需求和意見等日常服務外,還應向項目經理報告物業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建議。
“現在,在我市的一些小區已推行了客戶經理服務制度,從執行情況來看,小區的物管糾紛明顯少了許多。”相關負責人說,按照規定,客戶經理應當具備客戶服務相關的專業知識,并持有我市物業服務客戶經理執業名冊證書。下一步,客戶經理服務制度將在全市所有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里推行。
此外,《意見》對于項目經理的職責也進行了明確。項目經理是物業服務機構派駐建筑區劃負責物業服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認真執行物業服務機構及物業項目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標準,加強與業委會、業主和使用人的溝通與交流,做好項目內部相關部門的協調,及時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的矛盾糾紛,妥善處理建筑區劃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接受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和房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而對于各物業服務項目的管理服務效果,各個物業服務企業也要建立內部評價獎懲機制,加強對項目經理、客戶經理及其他專業服務人員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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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1 9: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