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雨童 劉先棟/《齊魯晚報》/20100126
1月25日訊房屋使用多年,電梯等公共設施出現故障,但卻無法將購房時繳納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提取并使用的現象將有望改變。25日,記者了解到,煙臺開發區出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數字化管理系統,對維修資金“按戶建檔、核算到戶”,市民可以進行查詢和使用。
25日,記者在開發區某小區采訪時遇到了市民張先生。談起小區內物業維修的問題,張先生表示,自己在小區住了十幾年,電梯老化、屋頂漏雨等現象很普遍,有時會因為維修費用由誰出和物業起爭執。張先生說,雖然自己聽說在夠買房子時繳納了一定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但多數人不知道如何提取這筆費用用于房屋維修。
隨后,記者在開發區建設房管局了解到,區內的商品房銷售中,購房個人皆按照購房款工程造價的3%繳納專項維修資金,這部分資金存貯在財政局非預算資金賬戶,截至目前歸集了3900多萬元,但是由于沒有分戶立賬,有的資金沒有建立臺賬只有收款收據,居民使用查詢起來非常困難。
據悉,根據辦法規定,開發區將設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在此基礎上將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字化管理軟件系統,“這就相當于一個電子管家。”相關人士介紹,在系統管理下,市民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將納入一套交存、使用、查詢管理系統,并“按幢建檔、核算到戶”,方便居民查詢和使用。在使用程序上,首先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經過三天以上時間公示,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煙臺開發區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表》等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預支手續,管理中心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通知專戶管理銀行進行隨后的維修資金劃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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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