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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將出臺“辦法”整頓規范物業管理市場





曾飛/《拉薩晚報》/20091105


  近年來,隨著拉薩市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帶動了物業管理市場的大發展。由于拉薩市物業管理服務還處初級階段,如何維護好開發商、物管企業和業主的權益成為了市民關注的焦點。拉薩市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拉薩正在制定《拉薩市物業管理辦法》,以整頓、規范物業管理市場。

  現象一:服務差,業主拒交費

  “每月收100多元的物業費,半個月連樓梯都沒有人清掃。”市民何先生向記者反映。

  拉薩西郊某小區的張先生向記者反映,他2006年入住的小區,剛開始物業的服務還不錯,小區打掃得很干凈?,F在,經常有人將垃圾堆到樓道口無人管理。“11月3日,見到樓道里有人喝醉酒后嘔吐的臟物,我出門時還告訴保安,結果晚上回來還沒有清理,11月4日早上我出門的時候還在。”張先生說。

  何先生和張先生都表示:物業的服務這樣差,為什么還要交物業費呢?

  現象二:回家晚要交費

  “以前,我們回來晚了,就給他買包煙,他們就開門了??涩F在要是回來晚了,他們就要收2元的開門費。”市民劉先生向反映,他在某娛樂場所上班,每天凌晨3點左右才回家??墒切^規定:凌晨2點就關 門,如果要出入就要交費。

  “我不是交過物業費了嗎,他們為啥不能提供服務?”劉先生說。

  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位于江蘇路某小區的物管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小區規定凌晨2點就關門,是出于對小區安全的考慮。如果凌晨2點后要出入就必須交費,算是給保安的補助。

  現象三:車位出租收益屬業主?

  “我朋友的面包車在小區里停了一下,就收我們2元的停車費,保安收費連個發票都沒有。”近日,市民趙女士稱,根據規定:小區公共場車位出租收益屬業主共有,現在小區的保安每天收取的進出車輛停車費,根本就沒有開任何收據,公共場車位出租收益如何計算?“小區建成了3年多,也不見物業給我們業主返還公共場車位出租收益”。

  趙女士詢問了該小區的物管,物管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小區公共場車位出租收益屬業主”。

  “現在市民對物業管理的投訴非常多,許多市民希望在出現物業糾紛的時候,能有一個投訴渠道,協調解決的物業管理辦法。”拉薩市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拉薩市正在制定《拉薩市物業管理辦法》,以整頓、規范物業管理市場。


閱讀: 6025 次     2009/11/5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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