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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慈溪模式”破解物業費清欠難





楊緒忠/《寧波日報》/20091103


  由于管理和溝通方面的原因,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是一個老大難問題,雙方常常為此“對簿公堂”。筆者日前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慈溪市試行司法、行政和人民調解三方聯動,有效地破解了這一難題。

  10月30日上午,筆者在慈溪城區的中凱華庭小區親身體驗了一起類似糾紛的調解過程。當天上午,來自慈溪市法院的法官、慈溪市建設局和當地街道的工作人員把糾紛雙方請到了當地社區服務中心會議室。一杯茶,使得雙方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分析問題,化解矛盾。

  中凱華庭4號樓的業主沈師傅說,他家曾在2008年失竊,他對物業公司的安全防范漏洞有意見,因此拒付物業費。在得到物業公司負責人的工作改進承諾之后,沈師傅答應馬上支付物業費。他說,作為業主,并非不愿意付物業費,只是想得到更好的服務。

  來自不同部門的三個“老娘舅”,分別就屋頂滲水、小區停車困難、高層水壓低、鄰里糾紛等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了具體解決方案。物業公司承諾改進服務,建設部門表示會監督落實,5位原來拒付物業費的業主,4人當場付清了物業費,1人表示下午付清。原本積累了數年的物業管理糾紛,不到兩個小時就得到了化解。

  在現場的慈溪市建設局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說,近年來,慈溪物業糾紛增多,并最終演化為業主拒付物業費,這樣就會陷入物業費越收越少、小區越管越差的惡性循環。與此同時,法院受理的物業管理民事糾紛案件也逐年增加。

  于是,經過努力,從2007年7月開始,慈溪法院、慈溪市建設局和幾家街道辦事處聯合建立了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和人民調解“三位一體”的物管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物業公司提出處理申請后,法院、街道和建設部門快速組織物管企業和欠費業主進行調解。

  “調解成功的,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書,當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的,我們進行口訴立案,在審查調解協議后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不成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支付令或起訴,啟動訴訟程序。”專門從事物管糾紛快速處理調解工作的法官魯裕泉告訴筆者。

  據了解,物業管理糾紛快速處理機制運行以來,慈溪市城區40個小區的物管糾紛得到了處理,物業費清欠率在78%以上。僅今年年初至今,物管企業共收回拖欠的物業費130余萬元。

  寧波市建委物業主管部門負責人表示,由于這種調解機制的“慈溪模式”切實有效,建設部門將于近日在全市推廣。


閱讀: 5995 次     2009/11/4 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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