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2004年物業管理行風建設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2004年物業管理行風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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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房地資物[2004]1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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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房地局、各房地集團: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糾風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現就本市今年物業管理行風建設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2004年全市物業管理行風建設的主要工作,要繼續圍繞廣大市民反映突出的“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等三大問題認真整改。同時,要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本市制定的相關法規、規章,堅持管理重心下移,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加快構建物業管理市場化體系,樹立物業管理的正確理念,努力提高物業管理行業的整體水平。去年測評結果優良的區要繼續保持原有的水平;測評結果處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區要努力爭取創造優良成績;測評結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區縣,必須下決心改變落后面貌。全市物業管理的行風測評結果要在上年的基礎上提高5?7個百分點,滿意率上升不少于5個百分點。
二、重點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房屋維修,確保市民正常生活
1、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日常維修監管。各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維修服務義務,按照房屋維修的行業規范或對業主的服務承諾,及時為業主的報修提供優質服務。各區縣房地部門應落實管理力量,加強對物業企業日常維修工作的稽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2、繼續加大房屋維修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力度。各區縣相關部門除必須通力協作,完成30個舊小區(170萬平方米)“平改坡綜合整治”以及1000幢“平改坡”任務以外,應采取切實措施,落實必要組織協調機構、人員和相關經費,確保完成不少于1000萬平方米的房屋綜合整修任務,解決120萬平方米無人管理居住小區存在的突出問題,更新或改造250臺電梯,不斷改善廣大市民的居住環境。
3、加強應急維修中心的建設,確保市民在房屋維修上能“叫得應”。各區縣房地部門要在切實抓好居住物業小區日常維修及時到位、保證質量的基礎上,至少抓好一個能夠覆蓋全區各類房屋、24小時有人及時處置的應急維修專門機構,并且做到全市統一服務收費標準、統一服裝標識、統一報修軟件、統一報修回執,更好地方便廣大市民。
(二)加強行業監管,不斷規范物業服務人員行為
1、加強居住物業小區經理考核,切實規范物業管理企業行為。要建立由各區縣房地系統政風行風監督員負責人組成的政風行風監督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情況的溝通和反饋。要緊緊依靠街道社區和廣大業主對居住物業小區經理進行兩個月一次的定期考核,通過嚴格巡查、考核,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堅決淘汰不受居民歡迎的企業和不合格的小區經理。對考核不認真的房地辦事處將予以通報批評。
2、推行物業管理行業文明用語,不斷提升行業社會形象。針對部分物業管理企業員工接待用語不規范,引發業主不滿和投訴的現狀,結合物業管理服務的特點,在全市物業管理行業推行服務接待文明用語,以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員工服務行為。物業管理企業員工文明用語行為將納入小區經理的考核范圍。
3、完善行業規范,提高整體服務水平。根據廣大市民的客觀需求和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市局將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行業規范和行業標準。各區縣房地部門應嚴格把好物業管理市場準入關,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建立物業管理企業的誠信檔案,不斷提高物業管理行業的整體水平,進一步改善物業管理行業在全社會的形象。
(三)完善市場運作機制,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1、加快推進物業管理招投標,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開”的市場環境。要全面推行商品住宅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不斷完善售后公房小區物業管理運作機制;大力培育物業管理作業專業化市場;不斷促進物業管理企業自我發展,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2、加快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物業管理收費機制。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有關辦法,市局將積極配合物價部門盡快完成以普通住宅為主要對象的“分等定級”指導性收費方案,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各區縣應認真組織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學習、貫徹。
3、實行“新建住宅小區入住收費告知單”制度,堅決制止亂收費現象。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將此項制度納入居住小區經理考核范圍,凡被物價部門查出多收費、亂收費并被責令退款或罰款的,該小區經理當年考核即為不合格,并取消其注冊資格,同時記錄在該物業管理企業的誠信檔案。
三、深入調研,不斷解決行業發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針對廣大市民當前反映比較強烈的擅自改變居住用房使用性質、居住小區違法搭建、違規裝修、小區停車難等問題,各區縣房地部門要深入基層,加強調研,提出對策。同時,要通過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本市相關法規的貫徹實施,嚴格依法行政,強化基礎管理,努力使上述現象不斷蔓延的勢頭盡快得到遏止。上述現象不斷蔓延的勢頭盡快得到遏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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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9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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