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公平競爭,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而進行的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物業管理招標投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及非住宅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一個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建筑面積在2萬平米以下的,經物業所在地的縣、市(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政府提倡和鼓勵其他物業的建設單位和業主大會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第五條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市區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具備投標資格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參加投標,不得干涉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章 招 標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人是指依法進行物業管理招標的物業建設單位、業主大會和其他擁有物業所有權的法人或組織。
物業管理招標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也可委托依法設立的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統稱招標人)辦理招標事宜。
承擔物業管理招標業務的代理機構應當到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物業管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招標人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在公共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招標項目的基本情況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招標人采取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包含前款規定的事項。
第九條 招標人應在招標前完成招標文件的編制。
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袠巳撕臀写頇C構情況。包括名稱、地址、資格、聯系方式等;
?。ǘ┱袠隧椖炕厩闆r。包括物業名稱、四至范圍、物業類型、管理面積、套型套數、設施設備、環境條件及物業管理用房配置等;
?。ㄈ┪飿I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ㄋ模┩稑巳思巴稑藭囊?。包括投標人的資質資格、投標書的格式、主要內容及份數等;
?。ㄎ澹┱袠嘶顒臃桨?。包括招標組織機構、開標時間及地點等;
?。┰u標標準和評標方法;
?。ㄆ撸┪飿I管理服務合同的簽訂說明;
?。ò耍┓?、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招標人應當在發布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報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備案:
?。ㄒ唬┱袠斯婊蛘哒袠搜垥?;
?。ǘ┱袠宋募?;
?。ㄈ┬陆椖啃杼峁┙ㄔO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詳圖;
?。ㄋ模┲匦逻x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項目需提供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ㄎ澹┓?、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招標人可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
實行投標資格預審的物業管理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A審申請書格式和申請人須知;
?。ǘ┥暾埻稑宋飿I管理服務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
?。ㄈ┲饕芾順I績的證明材料、技術裝備和財務狀況;
?。ㄋ模M派出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簡歷、資格和業績等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資格預審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第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
第十四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時間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十五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相關招投標情況。
第十六條 以招標投標方式選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招標人應當在以下規定時限內,完成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工作:
?。ㄒ唬┬陆ㄉ唐贩宽椖吭谵k理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備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完成;
?。ǘ┓浅鍪鄣男陆ㄎ飿I項目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ㄈ┲匦逻x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項目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屆滿或解除合同前完成。
第三章 投 標
第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投標人是指響應物業管理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投標人應當具有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資質和招標
文件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八條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第十九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稑撕?,包括物業管理服務費、管理目標及其他承諾等;
?。ǘ┓盏膬热莺蜆藴始皺z查方法;
?。ㄈ└髦饕ぷ鳝h節運行程序;
?。ㄋ模┤藛T配備情況,包括該項目所設崗位和人數,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崗位資格、技術職稱證書及簡歷;
?。ㄎ澹┪飿I管理所需設備的配置和提供方式;
?。╉椖渴罩ьA算和各項收費標準報價;
?。ㄆ撸┪飿I管理的有關制度;
?。ò耍┩稑巳藢m椃瘴袑I公司承擔的,應當進行說明;
?。ň牛┱袠宋募筇峁┑钠渌牧?。
第二十條 投標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第二十一條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可在規定截止時間前進行補充、修改或撤回,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應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送達、簽收
第二十二條 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一經發現,取消投標人資格。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三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二十四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由投標人或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
招標人對所有投標文件,都應在開標時當眾予以拆封。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由招標人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物業管理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物業管理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由招標人從市物業管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專家應當回避。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應在開標前,到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申請抽取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后備成員。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應在開標前兩個工作日,通知抽取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因故不能參加評標活動的,依序從抽取的后備成員中予以補充。
第二十七條 評標方法一般應采用綜合評估法。
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方法,在開標之日前兩日內制定具體評分標準,擬定“綜合評分表”,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ㄒ唬┘夹g部分,包括服務的內容和標準、人員配備、主要工作環節運行程序及檢查方法、項目收支預算和各項收費標準報價、物業管理的有關制度;
?。ǘ┥虅詹糠?,包括物業管理服務費、特約服務費和其他委托代理服務的費用;
?。ㄈ┵Y信部分,包括投標人資質等級、信譽、管理業績、項目主要管理人員業績等;
?。ㄋ模┈F場答辯等情況。
評分標準應當按照前款“綜合評分表”規定的內容,采取百分制的方法,合理確定各項內容的比重和分值。
綜合評分表可參照《臨汾市物業管理招標綜合評分表》示范文本制定。
第二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客觀公正地進行評標,遵守評標工作紀律,對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預。
評標委員會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不得與投標人或者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等情況并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前款所稱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是指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外的因參與評標監督工作或事務性工作而知悉有關評標情況的所有人員。
第二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說明,其澄清或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br />
第三十條 在評標過程中召開現場答辯會的,應當事先在招標文件中說明,并注明所占的評分比重。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要求,根據標書評分、現場答辯等情況進行綜合評標。
第三十一條 評標中除了現場答辯的部分外,其他程序應當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物業管理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三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ㄒ唬┰u標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數據表;
?。ǘ┰u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ㄈ╅_標記錄;
?。ㄋ模┓弦蟮耐稑艘挥[表;
?。ㄎ澹U標情況說明;
?。┰u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評標因素一覽表;
?。ㄆ撸┰u分比較一覽表;
?。ò耍┙浽u審的投標人排序;
?。ň牛┩扑]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和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ㄊ┏吻?、說明、補充事項紀要。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第三十四條 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之日起30日內確定中標人。投標有效期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三十五條 招標人應當對投標書的內容進行保密,不得復印、抄錄。在確定中標候選人的當日,將未中標的投標書全部返還;將排序第二、三名的中標候選人的投標書立即封存,在與中標人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內將中標候選人的投標書全部返還。
第三十六條 新建物業項目,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備案。備案資料應當包括開標評標過程、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資料。委托代理招標的,應當附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重新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項目,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備案內容到市物業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 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
第五章 招投標服務和評標專家
第三十八條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物業管理項目招標信息、制定有關招標文件和評標綜合評分表示范文本,同時向招標人提供評標專家。
第三十九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承擔下列招標事宜:
?。ㄒ唬M訂招標方案、資格預審文件;
?。ǘ彶橥稑巳速Y格;
?。ㄈ┚幹茦说?;
?。ㄋ模┙M織投標人踏勘現場;
?。ㄎ澹┙M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
?。┎輸M合同;
?。ㄆ撸┱袠巳宋械钠渌马?。
第四十條 建立由物業管理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的物業管理評標專家庫。入選評標專家庫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氖挛飿I管理及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ǘ┦煜の飿I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物業管理相關的業務知識;
?。ㄈ┦煜び嘘P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ㄋ模┠軌蛘J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ㄎ澹┥眢w健康、能勝任評標工作。
第四十一條 專家入選評標專家庫,采取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br />
個人申請的應事先征得單位同意,填寫申請書;單位推薦的應事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填寫推薦書。
上述兩種方式均須提供第四十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個人申請書或單位推薦書應當存檔備查。
第四十二條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應對申請人或被推薦人進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報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評標專家證書。
評標專家聘期為三年,期滿后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條件重新評審,對符合條件的重新頒發評標專家證書。
第四十三條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入庫專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入庫的專家進行有關法律和業務培訓,建立評標專家檔案,詳細記載其評標的具體情況,對評標能力、廉潔公正情況實行年度考評。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專家,取消其擔任評標專家資格。
?。ㄒ唬┧较陆佑|投標人的;
?。ǘ┦帐芾﹃P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ㄈ┫蛩送嘎秾ν稑宋募脑u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
?。ㄋ模┎荒芸陀^公正履行職責的;
?。ㄎ澹o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評標活動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依據國家計委《評標專家和評標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不從依法組建的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的,評標無效。
第四十五條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部門投訴。
第四十六條 其他新建物業項目和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7年4月5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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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9 13: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