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辦發[2008]208號)
寧波市老小區物業管理日常管理補貼考核評分細則(區級40分)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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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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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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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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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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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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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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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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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設置管理處,配置簡單辦公設備,配有電話,8:00至17:00期間有專人負責接待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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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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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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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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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處主任持經理上崗證;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有政府或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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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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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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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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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委托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在小區醒目處公示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項目、內容及收費標準,每年兩次公示小區公共財務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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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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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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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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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服務聯系電話,統一受理業主、使用人的咨詢、報修、投訴和費用交納,有規范的投訴處理流程,對業主或使用人的投訴在10天內答復或報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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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相關投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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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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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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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供1種以上特約服務(有償)和1種以上便民(無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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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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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業主
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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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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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旁聽每次業主委員會會議,履行業主委員會作出的合法決議;對小區的公共經費使用上,年前有預算報業主委員會審議,年終有決算報業主委員會確定;在日常管理中,使用1000元以上的預算外公共經費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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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相關會議記錄和維修費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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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區域秩序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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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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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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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維護員佩帶相應標志,身體健康,服裝整潔,精神面貌良好,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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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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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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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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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出入口有專人值班看守(定時開放的邊門除外,但在門口處應有定時開放的告知牌);對進出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出入口暢通;對進入小區的商販進行勸阻,勸阻不聽的予以登記;對大件物品運出小區時予以登記;對業主的服務要求予以登記,并通知其他工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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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在門崗處查閱相關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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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邏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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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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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不定時在小區內巡邏,并有巡邏記錄;在遇到突發事件時,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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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巡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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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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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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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簡易的交通標志;會同交警部門對小區內的道路進行停車劃線,使小區內的停車路線暢通;每月有清晰的停車收費收支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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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小區停車路線和停車費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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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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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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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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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修1遍以上;每年除草1遍以上;無明顯缺水枯黃;控制大面積病蟲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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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看綠化地和養護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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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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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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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灌木每年適時修剪1次;籬、球年修剪1遍以上;地被、攀援植物每年修剪、整理1次以上。有針對性及時滅治,年噴藥1次以上。發生倒伏扶正。年中耕除草不少于2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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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查看綠化地和養護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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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配套設備設施日常保養維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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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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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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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工按每8萬平方米1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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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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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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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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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物業企業維修職責范圍的,3天內予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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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業主報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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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配套
設施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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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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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次對房屋結構、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及時修理或報請建設單位修理;每月1次巡視樓內公共部位門窗,每年1次對屋面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在年前業主委員會確定的年度維修資金可支配范圍內,適時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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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維修檢查單和維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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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消防
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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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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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每季啟動1次,每年保養1次;消防栓每半年巡檢1次,消防栓箱內各種配件完好;每年檢查1次消防水帶、閥桿處加注潤滑油并作1次放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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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查閱消防巡查記錄和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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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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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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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次巡檢公共照明設備,修復損壞的燈座、燈泡、開關等,保持屬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樓道燈、街坊燈75%以上的亮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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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查閱公共照明巡查記錄和維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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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場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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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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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次巡視街坊路面、側石、圍墻、窨井、健身設施,發現損壞,在年前業主委員會確定的年度維修資金可支配范圍內,在1月內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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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查閱巡查、維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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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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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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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志或維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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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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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區域清潔
衛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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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位和公共場地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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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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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內地面每周清掃1次;道路地面、綠地每日清掃1次;沿街人行道每日清掃1次以上;明溝每周清掃1次;屋頂每半年清掃1次,天臺、內天井每季清掃1次;公共門、窗等玻璃每半年擦拭1次;天花板每半年除塵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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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查看現場和清衛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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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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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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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扶手、欄桿、窗臺每2周擦抹1次;消防栓、指示牌、宣傳欄、信報箱、公共燈具、小品等等每半月擦抹1次;垃圾廂(房)每日清理、沖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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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查看現場和清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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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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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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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保持堆放有序,不凌亂;定點收集裝璜垃圾,每3周清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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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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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
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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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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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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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業主委員會出具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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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2分,基本滿意1分,不滿意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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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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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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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區居委會出具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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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2分,基本滿意1分,不滿意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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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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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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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轄區街道出具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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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2分,基本滿意1分,不滿意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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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30 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