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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嚴禁采暖費與物業費捆綁收取





《濟南時報》/20101108


    7日,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自管換熱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芬蟾鞴釂挝患白怨苷窘洜I單位,服從全市統一調度,嚴格執行供熱調試期制度以及延長供熱時間的調度安排。濟南市將逐步建立供熱單位直管到戶的供熱運營管理模式。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實行供熱前、供熱后、供熱運行期間等不同時段的檢查。

    要求:不得關小閥門和間斷供熱

    《通知》對各區城鄉建設委、物價局、住房保障管理局、市政局、各供熱單位及自管換熱站經營管理單位作出了具體要求。

    為加強我市自管換熱站經營管理,進一步提高集中供熱服務質量,根據《山東省城鎮供熱服務規范》、《濟南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由物業公司、房地產開發單位或用熱單位等經營、管理的自管站,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嚴格按照《濟南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做好自管站管理服務工作。

    不得通過關小閥門或間斷供熱等減少用熱量的方式來降低成本,損害用戶合法利益。

    服從全市統一調度,嚴格執行供熱調試期制度以及延長供熱時間的調度安排。

    對用戶反映的供熱問題要及時處理。

    嚴格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供熱價格政策。

    不得將采暖費與物業費捆綁收取。

    管理:逐步建立供熱單位直管到戶模式

    逐步建立供熱單位直管到戶的供熱運營管理模式,理順住宅小區供熱管網及換熱站建設運營體制。

    在建及尚未辦理供熱開戶移交手續的住宅小區,其供熱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相關供熱設計及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滿足供熱分戶計量的要求;供熱設施不符合國家相關供熱設計及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由市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不予辦理驗收手續和綜合驗收備案,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供熱設施經驗收合格的,移交供熱企業運營、維護和管理,直供到戶。

    按照“自愿移交、分批接收、統一整改、規范管理”的原則,并充分發揮區、街轄區政府的作用,對已有自管站實施回收管理,逐步建立起廠、網、站一體、直供到戶的供熱管理體系。

    監管:用戶投訴多的自管站將被現場處理

    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加大聯合執法頻率,實行供熱前、供熱后、供熱運行期間等不同時段的檢查。加大對自管站市場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查處違法經營、克扣熱量等行為。突出檢查重點,把獨立經濟核算、完全以營利為目的自管站作為檢查重點。對自管站運行管理人員,開展換熱站的管理知識、供熱法規政策、專業技術常識等方面培訓,不斷提高其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管理水平,使之熟練掌握換熱站內外設備、工藝流程及工作原理,并填寫供熱運行日志。

    結合12345市民熱線、12319服務熱線及各供熱單位服務熱線接到的市民投訴,對用戶投訴集中、室溫不達標情況嚴重的自管站由聯合檢查組現場處理,依據相關證據界定造成室溫不達標的責任。

    對自管站管理服務單位不遵守《濟南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擅自通過關小閥門或間斷供熱等減少熱用量的行為,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責令整改和處罰,并按《濟南市居民住宅供熱室溫檢測及退費規定》為住戶辦理退費手續。

    處罰:自管站問題將與物業資質審查掛鉤

    《通知》要求,各區建設、物價、房管、市政等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切實把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自管站監管工作做好。

    市政公用局發揮供熱主管部門牽頭作用,抓好換熱站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情況,搞好自管站考核工作。

    物價部門負責對未嚴格執行供熱價格,克扣熱量的行為進行查處。

    物業服務企業受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委托管理自管站的住宅小區,屬地物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小區物業及物業服務企業自管站管理服務的監督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資質審查及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

    物業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從事自管站管理服務工作,及時向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匯報自管站管理服務情況,并協助委托人處理好自管站供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由房地產開發單位管理換熱站的住宅小區,屬地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小區房地產開發單位自管站供熱質量方面的監督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相關工程手續審批、資質審查及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


閱讀: 6904 次     2010/11/8 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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