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物價局網/20101108
福建省三明市物價局決定從11月1日起規范市區物業服務區域內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明確車輛停放服務費收費標準。小汽車臨時停放地下車位每次4元,隔夜8元,按月停放50元(已購車位);地面車位每次5元,隔夜10元,按月停放50元(已購車位)。摩托車地下、地面每次0.5元,隔夜1元,按月停放20元。未購車位業主,停車費每月不超過150元。車位出租停放的,物業只收取車主每月50元服務費。
閱讀: 9344 次 2010/11/9 9: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