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嬌/《西安晚報》/20100328
記者采訪了解到,很多小區的停車費標準并無公示,而且對業主不做解釋,面對業主的質疑,也有物業公司表示無奈。省物價局規定,物業小區停車費服務必須明碼標價,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丟失或損壞,物業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露天停放電動車每月最高8元
“本想著交了停車費,物業該負起看管的責任,沒想到這車丟了,卻沒人管。”昨日,家住科技路西段一小區的劉女士郁悶地告訴記者,兩個月前,她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在小區露天停放,一個月8元。前幾日車子丟了,物業沒做出任何賠償。
根據《陜西省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摩托車(含二輪和三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在一類、二類、三類、簡易車棚、露天4類停車區域的停車費標準每月最高分別不超過20元、15元、10元、10元、8元。
根據規定,物業應加強對管理區域內停車場的管理,防止車輛損壞、丟失。對停車場非機動車輛丟失、損壞,物業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對機動車停放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要積極配合車主和使用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協助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不少小區停車收費并無公示
記者昨日走訪了我市西郊、高新等區域的6個物業管理小區,發現僅有一個小區在入口處懸掛了收費公示牌,其他5個小區均沒有收費公示。在雁塔區民潔路的一小區內,當記者詢問為何沒有市物價局審核發放的收費公示牌時,該小區收費人員表示,物業讓收多少他們就收多少,具體怎么定的也不清楚。
我省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工具停放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應在停車場(所)醒目處懸掛標價牌。標價牌應標明服務項目、價格、制定價格機關、制定價格文號、執行時間等內容。
隨后,位于民潔路這一小區的業主張先生向記者反映,該小區的小車停車費按每次4元收取,每8小時為一次,一個月下來最少得200多元。“包月才80元,物業非要按次收取。”他很不理解。
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這方面工作的姚主管,她表示,物業公司也很無奈。據介紹,該小區地上停車位只有30多個,而目前有300多輛車要停放。如果實行包月制,小區根本停不下那么多車,“現在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我們將采取抓鬮兒的方式,確定可停放的車輛,屆時將實行包月制。”
專家觀點
小區停車難問題須各方攜手解決
陜西省社科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張寶通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西安是一座發展中的城市,當初在建商品房的時候,并沒有預見到轎車會如此快地進入家庭,因此一些老的小區車位是根本不夠的。其次,出于安全和為大多數業主的利益考慮,小區要留出通暢的醫療、消防等應急通道,所以小區內的車位必須控制數量。
他認為,造成小區停車難的原因很復雜,亟待社會多方面攜手解決。關鍵在于政策疏導,政府應該通過相關措施降低機動車輛的增加,通過建設立體停車位、發展公共交通事業,來緩解停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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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9 8: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