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電力公司預先通知大廈暫時停電,應立即將詳情和有關文件呈交主管。
(2)管理處主管應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并安排電工值班。
(3)有關停電通知預先張貼在大廳明顯處。
(4)當供電恢復時,管理員必須與電工技術檢查大廈內所有電掣的正常運作情況,如有損壞,須立即報告主管,安排修理。
(5)管理處必須隨時準備電筒和其他照物品,以便晚間突然發生停電時使用。
(6)當大廈晚間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管理員應立即通知主管及控制中心,安排工程部人員維修,并通知住戶或業主有關停電情況,防止偷盜和搶掠,必要時應關閉大閘。
注釋人:
32666063
提交時間:2010/1/25 10: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