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房屋物業的產權人,他具備房屋的是使用權、所有權,但是不具備土地的所有權。業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
物業與建筑上講的業主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業(產權)所有者.房屋租賃人不是業主.
但是必須區別:建筑市場上房屋開發商.投資商不一定是業主,理由是:
1他們不是最終的產權所有人;
2他們充當甲方角色是以產權轉換贏得利益.
因此,建筑施工合同中使用發包人(甲方)而不使用"業主",正是基于此.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凑瘴飿I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ǘ┨嶙h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ㄈ┨岢鲋贫ê托薷臉I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ㄋ模﹨⒓訕I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ㄎ澹┻x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O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ㄆ撸┍O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ò耍ξ飿I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ň牛┍O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ㄊ┓?、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袷貥I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ǘ┳袷匚飿I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ㄈ﹫绦袠I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ㄋ模┌凑諊矣嘘P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ㄎ澹┌磿r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注釋人:
ysx
提交時間:2009/4/10 20: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