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們所稱的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通過管道再供用戶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層供水的惟一選擇方式。二次供水設施是否按規定建設、設計及建設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二次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與人民群眾正常穩定的生活密切相關。
二次供水設施主要為彌補市政供水管線壓力不足,保證居住、生活在高層人群用水而設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質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 今后凡是應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即將實施的《標準》中,對應建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項目、建筑物高度及市政管網供水與二次供水的結合點做了明確規定:凡是公建高度超過12米,住宅樓超過6層的,必須設計和建設二次供水設施,商住混用的住宅樓底商在兩層或以上的按公建對待;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不得與消防等設施混用;二次供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二次供水設施必須有穩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嚴禁設計、建設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對于二次供水設施的材質,應優先選用無滲漏的不銹鋼水箱和新型環??咕懿?,嚴禁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器材;水箱總有效容積不應超過36小時的生活用水量,容積大于50立方米的水箱必須分為兩格,并能獨立工作。
注釋人:
wjbao
提交時間:2009/10/20 20: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