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物業管理在線詞典 > 業務類型 > 物業管理 >

物業承接查驗制度

2014/4/18 11:26:00   (瀏覽次數:23757)
           




詞條注釋

    物業承接查驗制度   

    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應當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同時規定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有關資料。

  物業承接查驗制度的意義:

 ?。?)有利于明確各方責、權、利,對維護建設單位、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正當權益,避免矛盾糾紛,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可以督促建設單位根據規劃設計標準和售房約定,重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建設,對提高建設質量,保障業主財產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可以彌補前期物業管理期間業主大會缺位的弊端,加強物業建設與物業管理的銜接,保障開展物業管理的必備條件。在新老物業管理企業交接時有利于界定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責任。


注釋人: jayysx    提交時間:2014/4/18 11:25:36





您尚未登錄系統,如需添加詞條注釋,請點擊此處登錄。

首頁 | 公司簡介 | 業務類型 | 客戶名錄 | 業務聯系 | 加盟公元 | 法律法規 | 公元物業管理文摘 | 物業管理在線詞典

互聯網安全 粵ICP備11061499號-2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