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報》/20080723
記者日前獲悉,自今年7月15日起,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享受范圍將由拆遷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非拆遷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孤老、大病、重殘家庭,以及市內六區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條件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中的住房困難家庭。
此次“擴面”中的孤老家庭是指城鎮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的60歲以上的家庭;大病家庭是指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重大疾病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重大疾病范圍進行認定;重殘家庭是指家庭成員有視力(一、二級盲)或肢體、智力、精神、聽力和言語等殘疾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家庭。
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拆遷“孤老、大病、重殘”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2.8萬元(含)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以及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的家庭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時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具有市內六區非農業常住戶口;二是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下;三是家庭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另據了解,根據《天津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要求,天津市今后每年還將建設一定數量的廉租住房,隨著住房保障能力的提高,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保障范圍也將逐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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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4 1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