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20080704
杭州近日制訂了住房建設5年規劃(2008年1月—2012年12月),主要范圍為杭州市主城區(不含蕭山、余杭區)。
在“十一五”期間,規劃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經濟租賃房和危舊房改善等)總量應占全市住宅建設總量的30%以上。
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積約90萬平方米(含配建公建與公共服務設施),共約1.4萬套;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約260萬平方米,共約4.17萬套;限價商品房建筑面積200萬平方米,約2.22萬套;經濟租賃房85萬平方米,約1.7萬套;危舊房改善建筑面積104萬平方米,約1.8萬套。
規劃期內住房建設套數共約31.13~38.08萬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約26.84~32.29萬套,約占85%。
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為中小套型,建筑面積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約占85%。為保證家庭成員4人(含)以上申請家庭的居住面積,部分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約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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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4 9: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