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裕/《上海證券報》/20080625
7月1日起繳存基數將調整為去年月均工資
今年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維持去年的7%不變。日前有報道稱,上海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或從下月起上調至8%,但昨日記者了解到,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已在其網站發布了《關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通知》,上海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的不是繳存比例而是繳存基數。
根據《通知》,上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由2006年的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07年的月平均工資。而今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則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2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通知》要求各單位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并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1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至于今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通知》明確2008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維持2007年度水平不變,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取正整數),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同時明確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214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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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6 1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