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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以租代征”土地違法行為受懲處





曹玉芳/《中國建設報》20071113

    據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消息,日前,該市查處東麗區無暇街新袁莊村違法占地案件,并依法對違法雙方當事人天津市群利運輸有限公司及新袁莊村委會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出租集體土地所得169.65萬元,處以違法所得5%罰款,并責令違法當事人拆除在違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截至目前,該違法用地已完成了現場建筑物拆除、鋼管騰遷、土地復墾工作。共計拆除建筑物近5000平方米,騰遷鋼管12萬噸,復墾土地近400畝。

    了解,去年9月份,天津市衛星遙感監測數據資料顯示,東麗區無暇街新袁莊村東側有大面積的圖斑變化,市國土房管局隨即對該地塊圖斑變化原因展開調查。查明該圖斑變化地塊屬新袁莊村委會集體所有。2004年12月12日,新袁莊村委會與群利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以每畝每年2000元的價格將該村450畝集體土地出租給群利公司用于非農業建設,租期為30年,現已收取兩年租賃費合計169.65萬元。2005年4月,群利公司在租賃地塊上開工建設物流貨場,并于同年7月投入運營,用于天津市大無縫鋼管集團有限公司堆放鋼管。

    經查,群利公司所建物流貨場實際占地面積為382.87畝,其中耕地380.8畝;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大部分為基本農田。東麗區無暇街新袁莊村委會未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通過“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群利公司未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許可,占用東麗區無暇街新袁莊村集體土地建設物流貨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屬于違法占地行為。鑒于新袁村未履行上繳非法所得和罰款,市國土房管局已依法向東麗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將群利公司違法占地案移送天津市公安刑事偵查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閱讀: 6330 次     2007/11/13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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