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濤/新華網/20070409)
根據日前出臺的《宿遷市商品房成本認證管理辦法》,江蘇省宿遷市將對該市住宅商品房全面實行成本認證制度。今后,宿遷市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之前,先要到該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對土地使用權取得費、前期工程費、房屋建筑安裝工程費等7項商品房成本進行認證。
據記者了解,以往房地產開發商為追逐投資利潤最大化,常以分期開發、公共費用分攤困難、準確核算難度大為借口,將商品房成本核算神秘化、模糊化,并出現隨意擴大成本開支范圍、虛列成本等問題。
為使商品房成本公開和透明,《宿遷市商品房成本認證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商品房成本由以下7項構成:一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費,二是前期工程費,三是房屋建筑安裝工程費,四是基礎設施費(含小區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費),五是管理費,六是貸款利息,七是稅金。
價格認證工作人員在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書面申請后,進行現場查勘和成本認證,并向開發企業出具認證報告。開發企業憑商品房成本認證結論報告及建設部門確定的要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商品房初始登記,并可以根據認證后的成本情況結合市場供求自主確定銷售價格。
閱讀:
6651
次
2007/4/9 1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