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房地產動態 > 動態詳情

四川:公布明碼標價細則 要求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趙春宇/《華西都市報》/20110504
 

   記者昨日從四川價格網獲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印發了《四川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暫行)》,明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下稱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按照實施細則實行明碼標價,中介服務機構銷售二手房的明碼標價參照實施細則執行。

    該實施細則從5月1日起執行。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商品房明碼標價的管理機關,對商品房經營者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商品房經營者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由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


    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

    實施細則規定,已取得預售許可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明碼標價,是指商品房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房時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公開標示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當保持一致。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并標示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58。


    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

    實施細則要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筑面積單價。

    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公開銷售之前,對許可納入交易的所有商品房明確標示以下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

    (一)開發企業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

    (二)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三)當期銷售的房源情況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銷售狀態、房號、樓層、戶型、層高、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四)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已售房源應予以明確標示

    實施細則要求,商品房交易應當在交易場所公示以下收費:

    (一)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繳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代收代繳收費應當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

    (二)商品房銷售時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同時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如果同時標示價格的,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

    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以及在項目說明書、銷售推介或者通知、聲明、告示等對價格作出的具體承諾,必須真實、準確、嚴謹,不得誤導消費者。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閱讀: 5431 次     2011/5/4 17:45: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