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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建住房價格漲幅須低于收入增幅3.5%





崔曉剛 劉斯曼/《西安日報》/20110415  


    日前,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精神和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督查工作組對我市的指導意見,切實把住房價格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標準是:新建住房價格增長幅度低于當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3.5個百分點。

    近幾年來,我市房地產市場一直處于平穩健康發展態勢,房價比較平穩。但從2009年下半年以來,西安房價漲幅明顯加快。除存在購房群眾對房價上漲預期、土地、人工及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原因外,也與我市房價基數低、正處于城市價值兌現期、經濟發展速度快、人均收入水平增幅較快、各界對西安發展前景看好等因素有關。為了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我市按照中央一系列調控政策要求,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落實商品房限購措施,制定房價控制目標,采取堅決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限購政策實施后,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效果初步顯現,3月份,商品住房交易備案均價6150元/平方米,環比下降8.94%。

    市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增加住房供應總量,嚴格控制土地出讓價格,使今年的出讓土地成交樓面地價不高于周邊地價,加強市場監管和強化監管責任,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確保全年房價控制目標實現。


閱讀: 5174 次     2011/4/19 1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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