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房通〔2010〕186號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精神,現將規范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內容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內容應當遵循準確、真實、有效原則。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預售或現售商品房的,其售房現場信息公示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設立證件公示欄,公示如下證件和信息: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3.《工商營業執照》;
4.經規劃部門批準的項目總平面圖;
5.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應公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及受委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書》。
(二)設立文件(文本)公示欄(臺),公示如下文件(文本)信息:
1.《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2.《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4.《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5.《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6.《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7.《業主臨時公約》。
(三)設立面積和價格公示欄,公示如下信息:
1.規劃批準的房屋總套數,批準預售(銷售)房屋的總套數,限制銷售房屋的總套數;
2.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均應注明);
3.每套房屋的單價和總價,批準預售(銷售)房屋的平均銷售價格(按套內建筑面積和建筑面積計價)。
(四)設立建筑節能公示欄,公示如下信息:
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中建筑節能的主要內容,包括屋面隔熱保溫、墻體隔熱保溫、外門窗性能、遮陽、暖通、電氣節能以及其它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五)設立特別提示欄,公示如下信息:
1.購房需要注意事項;
2.項目可否提供銀行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住房抵押貸款的銀行和公積金中心咨詢電話;
3.物業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積;
4.當地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舉報電話;
5.其他需要提示的內容。
(六)公示欄應集中設置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并進行標識。擺放時間為商品房銷售開始,至售房結束。
(七)商品房銷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公示內容和文本進行審查,不按要求提供的,暫緩審批預售申請。要定期和不定期對轄區內的商品房銷售現場公示情況、銷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銷售現場未執行以上規定的,要及時通知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繼續銷售。逾期未整改的,暫停其預售資格,并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曝光,同時,該企業三年內不予提升資質等級。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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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6 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