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委、辦、局、公司,各直屬單位:
為了做好物業管理企業退出項目管理后小區管理的銜接工作,保持小區業主正常生活秩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業主會管理辦法》、《天津市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天津市物業管理企業退出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針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不再續約或任何一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制定處理方案如下:
一、合同到期已經選聘到新物業管理企業,并且新物業管理企業能夠及時進駐小區進行管理服務的,由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會同街道辦事處指導業主委員會、新老物業管理企業按規定做好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的交接工作。
二、對于合同到期后暫時未選聘到新物業管理企業的,或者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突然單方面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且未到區物業管理辦公室、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辦理備案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應將有關情況報送區人民政府,由區人民政府督促街道辦事處召集和主持社區聯席會,同時各職能部門、相關單位按照以下職責做好小區的臨時管理工作:
1、區信訪辦、物業辦要迅速深入小區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好小區業主的接待解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好應急聯席會,確保矛盾在街、區解決,不能造成越級上訪。(責任單位:區信訪辦、區物業辦)
2、區物業管理辦公室指導業主委員會與原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小區相關資料的移交工作。無業主委員會的暫時由所屬居民委員會與企業做好交接,待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再行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且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繼續指導、協助業主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責任單位:區物業辦)
3、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和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對企業退出管理的小區承擔臨時組織責任,保持小區設施功能正常運轉。(責任單位:所屬街辦事處)
4、區環衛局承擔小區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責任。(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5、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對小區內綠化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進行養護管理。(責任單位:區市政園林局)
6、街辦事處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對小區電梯、水泵等機電設施進行臨時維護運行工作。(責任單位:所屬街辦事處)
7、公安河北分局責成管片派出所維持小區治安、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單位:公安河北分局、所屬區域派出所)
8、對于未按規定程序退出項目管理,并且未到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備案的企業,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在得知信息后將相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和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由物業管理辦公室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做為不良行為記錄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區物業辦)
9、督促、協調開發建設單位解決工程配套、售房承諾、房屋質量等遺留問題及與物業管理企業交接的問題,并協調開發建設單位解決電梯、水泵、物業用房等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問題。(責任單位:區建委、區物業辦)
以上為我區物業管理企業退出應急管理暫行辦法。各職能部門和單位要恪守職責,加強相互配合,確保我區物業管理企業退出項目管理后業主生活不受影響,小區秩序和諧穩定。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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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8: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