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土房管局、各物業管理企業:
為規范我市物業管理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公平競爭,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9]261號)和《關于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住房[2000]009號)的精神,現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評定工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已取得《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的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業務滿一年且符合《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條件的,均可申報相應的資質等級。
二、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評定制度。一級由建設部審批,二級由市國土房管局審批,三級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審批。
凡已取得《北京市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的企業但不夠三級資質條件的,自動取得臨時資質等級。
三、資質等級審查合格的企業,由審批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臨時資質等級不頒發證書。
四、申報資質等級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到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領取并填寫相應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二、三級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物業管理資質合格證書復印件;
(2)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和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及復印件,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3)所管項目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及復印件;
(4)項目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的服務達標證明;
(5)物業管理業績證明材料。
申報一級資質的,還需提交物業管理服務規章制度。
五、申報一級資質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應在收齊申報企業材料并初審后,報市國土房管局復審,市國土房管局復審合格后報建設部審批。
申報二級資質的,區縣國土房管局應在收齊材料后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市國土房管局審批。
申報三級資質的,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審批。
六、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每兩年復核一次,可與當年的物業管理企業年審一并進行。對已不符合條件的,由初審部門提出注銷《資質等級證書》的意見,報原發證部門批準后執行。
七、物業管理企業申請提升資質等級的,按照本辦法第四、五條執行,資質等級可以越級申報。
八、資質等級申報與評定工作從2003年第一季度開始進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參加物業管理資質年審時一并向注冊地區縣國土房管局提出申請。
2004年1月1日后申報一級資質的,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提出申請,申報二、三級資質的,可隨時向區縣國土房管局申請。
200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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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1 15: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