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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實施方案





哈市委辦發[2007]20號

關于印發《哈密市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實施方案》的通知

哈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市委、市政府同意《哈密市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哈密市委辦公室
                            哈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7年3月7日

哈密市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實施方案

    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事關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對監督物業管理實施情況,及時了解住宅小區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和加強住宅小區建設及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對加快我市和諧社會建設,推進小康社會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一、政策依據
    依據國務院令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建住房[2003]131號第五條“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單位)組成業主大會籌備組,負責業主大會籌備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分工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精神,以及借鑒兄弟州、市成功經驗,各住宅小區在成立業主委員會時,街道、社區居委會應主要負責組織條件成熟的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并指導選舉工作,參于、監督選舉過程,使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委員能真正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真實性,最終,由街道辦事處對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選舉過程、選舉結果出具認可報告。房產部門的指導工作主要是向業主宣傳、解釋《物業管理條例》及《業主大會規程》,提供《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及《物業服務合同》的規范性示范文本,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選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程序,并對符合法定程序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予以備案登記。
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步驟
1、2007年3月,由街道、社區和市房產局共同指導警察小區、市政府小區、文錦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組建工作,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和方法召開業主大會,推選產生業主委員會。
2、2007年4月,凡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條件成熟的均由街道、社區負責組織,市房產局積極配合共同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
3、2007年5月-6月,對已成立的業主委員會進行鞏固、完善,加強對業主委員傳報指導,促進業主委員會工作正常運轉。
四、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程序
1、組織業主大會籌備組;
2、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
3、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
4、備案登記。
五、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籌備組的工作內容
(1)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2)參照建設部制定的示范文本,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
(3)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4)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名單及具體要求;
(5)做好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本條(1)、(2)、(3)、(4)項的內容應當在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房產主管部門及街道辦事處,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7日。
(二)首次業主大會的會議內容
1、由大會籌備組成員代表籌備組介紹大會籌備情況;
2、由大會籌備組成員代表籌備組介紹業主委員會候選人情況,候選人本人也可以自我介紹;
3、審議、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
4、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
5、審議、通過與物業管理相關的重大事項。
在首次業主大會上,建設單位還應當作物業管理前期工作報告,物業管理企業還應當作物業承接驗收情況的報告。
六、業主委員會備案的程序
(一)應提交的材料
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持街道辦事處認可證明及下列材料到市房產局備案
1、業主委員會備案申請書;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議程;
3、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
4、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程序
房產局審核材料---備案登記---出具備案證明文件---申請刻制印章和其他登記工作
 
 
哈密市房地產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二日


關鍵字查詢:新疆 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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