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號:津價發〔2005〕47號 簽發單位: 新津縣物價局 新津縣房產管理局
津價發〔2005〕47號
新津縣物價局 新津縣房管局 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的通知
縣內各物業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切實保障廣大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理》和省物價局、省建設廳《四川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以及成都市物價局、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四川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細則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請你們遵照執行。
一、我縣物業服務收費按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住宅(不含別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別墅及其他非住宅物業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我縣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由縣物價局會同縣房產管理局依據物業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及經濟發展水平,按照分級分等定價原則制定基準價及浮動幅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物業服務收費按法定產權面積計算(以產權證登記建筑面積計費,尚未辦產權證的以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積計費),按每月、每平方米計收。
三、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結合不同物業項目的實際,按照物業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物業環境、配套設施設備條件,以及滿足其正常運行、維護的要求,分別在相對應的服務等級基準價和項目等級基準價的基礎上,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約定執行標準,并在服務合同中具體約定后,報縣物價局備案。備案時應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業主公約或業主臨時公約、物業服務合同或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并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報縣物價局備案。
四、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試行)(附件1),由與物業服務等級(以下簡稱服務等級)指導標準相對應的服務等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以及與環境設施設備項目等級(以下簡稱項目等級)指導標準相對應的項目等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構成。
五、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準(試行)(附件2)和環境設施設備項目等級指導標準(試行)(附件3),按市物價局會同市房產管理局制定并公布的標準執行。
六、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中的項目等級基準價,是維持所在物業的公共環境、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的基本成本(含能耗、設施設備與綠化的日常維修養護及其相對應人員的成本),除此以外的物業服務成本(不含保險費)和法定稅費、企業利潤應進入服務等級基準價。
七、物業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以及環境、配套設施設備等條件如果超出或達不到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或項目等級指導標準的,由合同當事人雙方,結合實際,參照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八、物業買受人自物業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統一標準全額繳納。
九、物業管理區域內同一設計用途、同一檔次的物業服務收費,應按統一標準收取。住宅物業應嚴格按房屋設計用途使用,如另作他用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約定。
十、新建房屋銷售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物業買賣合同中明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其中住宅物業應參照本通知精神,明確物業服務等級,環境設施設備項目等級的有關內容及其價格標準。
十一、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裝修管理,其管理服務費用按以下標準執行,并在協議中明確:
1、按房屋建筑面積和裝修工期向裝修施工方收取管理服務費用,電梯住宅按不高于0.03元/平方米•天,其他多層住宅按不高于0.02元/平方米•天的標準計算。
2、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了裝修管理服務費用,不得再收取裝修工出入證工本費、電梯使用費等其他費用。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損壞的,費用由直接責任人另行承擔。
3、委托物業管理企業清運裝修垃圾的,清運費標準按建筑面積不高于2.0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由裝修人或裝飾裝修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約定。
十二、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中不包括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車輛停放費、共用設施(如游泳池等)使用費。
十三、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托單位收取3%以內的手續費(不得計入價內),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并不再分攤計量總表至業主戶表之間的管線損耗。
十四、原經縣物價局審批了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小區,如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未到期限,經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協商并報縣物價局備案后方可繼續沿用原合同規定的標準;合同期滿后,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按本通知規定和程序報縣物價局備案。
十五、經備案后的各項收費應按規定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提供相應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十六、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單位職工宿舍的物業管理和拆遷安置小區等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十七、各有關單位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自立項目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向業主收費的,縣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罰。
十八、本通知從2005年5月1日起試行。此前新津縣物價局關于物業管理收費文件以及其它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文件同時廢止。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附件:1、新津縣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試行)
2、新津縣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準(試行)
3、新津縣住宅物業環境設施設備項目等級指導標準(試行)
新津縣物價局 新津縣房產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新津縣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試行)
一、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
本標準基準價按5萬㎡住宅物業測算,其他面積物業的基準價隨面積的變化調整:其他面積物業基準價=5萬㎡物業某等級基準價+(50000-物業面積)÷50000×5萬㎡物業某等級基準價×10%,但調整幅度最多不超過10%。
住宅類型 物業服務
等級與基準價 環境設施設備 項目等級與基準價 適用范圍
(項目最低面積,㎡) 浮動幅度(各基準價基礎上分別浮動)
服務等級 基準價
(元/㎡.月) 項目等級 基準價
(元/㎡•月)
多層 一級 0.78 甲等 0.25 15000 ±10%
二級 0.58 乙等 0.18 20000
三級 0.38 丙等 0.10 30000
四級 0.20 丁等 0.06 40000
高層 一級 0.94 甲等 0.63 15000
二級 0.75 乙等 0.46 20000
三級 0.57 丙等 0.32 30000
二、服務等級與人員配置
住宅類型 服務等級 配置人均
面積(㎡/人)R1 人員配置
調整系數R2 項目人員數配
置參考意見
多層 一級 1600 1 項目人員配置數=項目面積÷R1+(50000-項目面積)÷10000×R2
二級 2000
三級 2500
四級 3500
高層 一級 1300 1.5
二級 1600
三級 2000
注:1、多層住宅指7層(含)以下住宅,多層電梯項目等級基準價參照高層丙等。
2、本標準中的高層住宅是指8層(含)以上的住宅。
3、低于適用范圍最低面積的項目,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參照本標準協商確定。
附件2:
新津縣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標準(試行)
一 級
項目 內 容 與 標 準
(一)基本
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二)房屋 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24小時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小區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
護公共秩序 1、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站崗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1小時至少巡查1次;配有安全監控設施的,實施24小時監控。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 服務 1、高層按層、多層按幢設置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2、合理設置果殼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運2次。
3、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2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層共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
養護 管理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栽補種,無雜草、雜物。
3、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保持觀賞效果。
4、定期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5、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二 級
(一)基本 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16小時服務電話。急修1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5%以上。
(二)房屋 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適時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3日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3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設備房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8、小區主要道路及停車場交通標志齊全。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0%。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2小時至少巡查1次。
3、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裝修等勞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5、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 服務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半月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季度清潔1次。及時清除區內主要道路積水。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2個月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定時巡查,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六)綠化養護管理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3、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4、適時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5、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 級
(一)基本 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二)房屋 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三)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保潔 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六)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四 級
1、服務項目按照三級指導標準確定。
2、服務內容和標準參照或部分達到三級的內容與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附件3:
新津縣住宅物業環境設施設備項目等級指導標準(試行)
一、多層住宅項目等級指導標準
住宅類型 項目等級 環境設施設備情況與標準
多
層
住
宅 甲等 1、小區封閉,布局合理,設計好,質量優,環境美,有一定規模的園林小景。
2、綠地率達到30%以上,容積率1.5以下。
3、專用固定停車位不少于1個/1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4、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三項。
5、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完善,水、電、氣、消防設施完備。
6、文化娛樂場所、體育活動或兒童娛樂等設施不少于三項。
7、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乙等 1、小區封閉,布局合理,環境良好,有一定的園林小景。
2、綠地率達到25%以上,容積率2.0以下。
3、專用固定停車、共用停車位不少于1個/1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4、具備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二項。
5、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比較完善,水、電、氣、消防設施完備。
6、文化娛樂場所、體育活動設施或兒童娛樂等設施不少于二項。
7、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丙等 1、小區封閉,布局基本合理,有一定的環境。
2、綠地率達到20%以上,容積率2.5以下。
3、專用固定停車、共用停車位不少于1個/2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4、具備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一項。
5、水、電、氣、消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
6、有公共活動場所或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
7、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丁等 環境設施設備情況與標準參照或部分達到丙等的情況與標準,由合同當事人雙方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
二、高層住宅項目等級指導標準
高
層
住
宅 甲等 1、小區封閉,設計好,質量優,環境美,有較好的園林小景。
2、總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樓層19層(含)以上。
3、綠化率30%以上,樓宇主要通道布有盆栽。
4、有中央消防監控系統,消防設施設備完善。
5、電梯和二次供水系統配置合理,有自備發電機或配雙回路電源。
6、配套有機動車停車場,固定停車位不少于1個/1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7、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三項。
8、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完善,水、電、氣設施完備。
9、文化娛樂場所、體育活動或兒童娛樂等設施不少于三項。
10、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高
層
住
宅 乙等 1、小區封閉,設計、質量和環境好,有一定的園林小景。
2、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樓層12層(含)以上。
3、綠化率25%以上,樓宇主要通道布有一定盆栽。
4、有消防監控系統,消防設施設備完善。
5、電梯和二次供水系統配置合理,有自備發電機或配雙回路電源。
6、配套有機動車停車場,固定停車、共用停車位不少于1個/1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7、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二項。
8、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合理,水、電、氣設施完備。
9、文化娛樂場所、體育活動或兒童娛樂等設施不少于二項。
10、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丙等 1、小區封閉,設計、質量和環境較好,綠化率20%以上。
2、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樓層8層(含)以上。
3、有消防監控系統,消防設施設備完善。
4、電梯和二次供水系統配置合理,有自備發電機或配雙回路電源。
5、配套有機動車停車場,固定停車、共用停車位不少于1個/2戶;有共用的自行車停放場所。
6、樓宇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安全防范設施不少于一項。
7、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比較合理,水、電、氣設施完備。
8、文化娛樂場所、體育活動或兒童娛樂等設施不少于一項。
9、有規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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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 1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