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元新聞

沙縣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本縣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省物價局、省建設廳《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收費行為。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住宅、非住宅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政府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五條  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開以及收費項目、標準與服務內容、質量相符的原則。

第七條  本縣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收費按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住宅前期物業(不含酒店式公寓、別墅、低密度聯排高檔住宅,下同)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并采用包干制形式。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企業收費包括物業服務費、房屋裝修垃圾清運費、車輛停放服務費;其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八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沙縣城區范圍內的由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等級收費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需要調整時,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在政府指導價內協商確定。物業服務企業服務內容達不到三級等級要求的,其收費標準可適當下浮,具體下浮幅度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物業服務合同(協議)中約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依法改作其它用途的,其收費標準按該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的2.5倍以內確定。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物業服務委托合同》、《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中標通知書》的復印件提交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

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是指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

酬金制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服務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二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含高層樓宇的電梯、智能電子監控、供水加壓設備等的維護保養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等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凡已計入上述物業服務成本的公共費用,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另行分攤,其他實際發生的公共費用的分攤,以雙方合同約定為準,并由物業服務企業定期公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的物業服務費,不包含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由業主使用的公共水電費用,公共水電費用單獨按實分攤,具體分攤辦法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在物業合同(協議)中約定。物業服務企業使用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服務企業每月應在小區醒目處公布一次當月由業主使用的公共水電費用分攤詳細情況。

第十四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將其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收費采取酬金制方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七條  業主或裝飾裝修公司應當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明確裝飾裝修期間各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等。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業主房屋產權建筑面積收?。ú缓綄匍g),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建筑面積收??;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按購房合同標明的的建筑面積收取。

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長期(連續性六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業及入住后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按規定或約定公共服務費標準的7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

物業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使用人交納,但業主負最終責任。

第十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未能到位的,業主交納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應低于規定(約定)收費標準的50%,具體比例應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差額部分由開發建設單位補償物業管理企業。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未經業主、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預收物業公共服務費不得超過六個月,也不得擅自向業主、使用人收取一年以上押金、保證金等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可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標準為高層2000元/戶、其它類型1000元/戶。房屋裝修完畢,經驗收未損壞房屋共用部位,未對相鄰房屋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返還保證金;如有損壞,應恢復原樣,裝修保證金扣除損失費后返還余額。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產生的垃圾可自行清運,也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統一代清運,并應支付裝修垃圾清運費,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2. 5元/平方米。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受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委托實施專人管理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不含經營者具有完全產權或受產權單位委托經營的停車場地),區別不同情況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在規定浮動幅度內協商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并對停車服務收入的使用作出明確界定。業主(使用人)已擁有車位使用權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補償物業企業管理費用原則制定;業主(使用人)不擁有車位使用權的,按低于社會停車收費標準、補償物業企業管理費用并考慮占用公共設施應予以合理補償的原則制定。住宅小區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附件3。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從維護小區安全出發,需要收取區內住戶出入證(卡)、汽車出入證(卡)工本費的,應與業主委員會或全體業主(車主)按照合理原則協商確定后收取,不得強行收取上述證(卡)工本費。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小區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費用的,按不超過委托收取總額3%或按戶定額收取的方式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收取物業服務區域內規劃配套設施用房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五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第二十七條  各有關物業企業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目位置或收費地點,統一采用收費標價牌形式實行明碼標價。

實行明碼標價方式由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對明碼標價的格式進行監制。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第二十八條  為保證實施細則制定的準確性和可指導性,每年第四季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選定一定數量的有代表性的物業企業作為成本監審對象,于次年第一季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成本監審。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并如實提供物業服務成本,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有下列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一)超出政府指導價上浮幅度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的;

(二)擅自設立強制性收費項目,亂收費用的;

(三)不實行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四)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沙縣物價局、建設局發文之日起試行。原由縣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政策文件與本文相抵觸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附件:1、《沙縣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基準價格表》

2、《沙縣××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價公示牌》(樣式)

3、《沙縣普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指導性收費標準》

 

     

附件1:  沙縣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基準價格表(一)

 

一、服務等級:一級

二、本等級基準價格(元/m2·月):

1、多層住宅:0.4—0.6元

2、小高層帶電梯住宅(九層及以下):0.7—1.0元

3、高層帶電梯住宅(十層及以上):1.0 —1.1元

 

服務

項目

物  業  服  務  內  容

一、

基本

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4、物業管理人員8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5、設置客戶服務中心和24小時服務熱線,有效投訴處理率100%。白天有專職管理人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夜間有專人值班,處理緊急報修,水、電等緊急報修半小時內到達現場。

6、應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

7、小區設有智能化管理系統,實行24小時不間斷運行,做好相應運行記錄,并按規定期限進行保存,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8、協助召開業主大會并配合其運作,每年至少2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二、

物業

共用

部分

公共

設施

設備

日常

運行

維護

(不

包括

電梯、水泵)

 

1、定期對房屋的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3、每季度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4、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標志完好無損。

6、共用設施設備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設各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7、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服務。

8、水、電監控等設備運行人員技術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9、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10、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11、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95%以上。

12、設備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設備標識清楚齊全。

三、

公共

秋序

維護

 

 

1、相對封閉,做到區域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小時重點巡查一次。安全監控設施 24 小時運行、監控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3、對進出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外來人員進行詢問、聯絡、登記并征得業主同意后出入,對進出小區的家政裝修等勞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5、對各種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休息時間維護小區相對安靜,阻止高聲叫買叫賣和各種有礙住戶休息的人為噪音。

 

四、

保潔

服務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

2、高層樓層、多層按幢設置垃圾桶或果殼箱,每日清運2次,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3、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 ;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層公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月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

4、保持共用雨、污水管道暢通,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 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每月不少于1次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6、衛生清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

綠化

養護

管理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按要求配備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綠化覆蓋率達30%以上。

3、草坪生長良好,缺損及時補栽補種,草坪內無雜草、雜物。

4、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無病蟲害,無枯枝死叉,樹坑整理有型,保持觀賞效果。

5、定期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士,做好防旱、防凍。

6、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7、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要擺花盆裝扮,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沙縣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基準價格表(二)

 

一、服務等級:二級

二、本等級基準價格(元/m2·月):

1、多層住宅:0.3—0.5元

2、小高層帶電梯住宅(九層及以下):0.5—0.7元

3、高層帶電梯住宅(十層及以上):0.7—0.9元

 

服務項目

物  業  服  務  內  容

一、基本

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物業管理人員7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4、設置客戶服務中心和16小時服務熱線,有效投訴處理率100%。白天有專職管理人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夜間有專人值班,處理緊急報修,水、電等緊急報修半小時內到達現場。

5、應用計算機系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

6、小區設有智能化管理系統,實行24小時不間斷運行,做好相應運行記錄,并按規定期限進行保存,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7、協助召開業主大會并配合其運作,每年至少2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0%以上。

二、物業

共用

部分

公共

設施

設備

日常

運行

維護

(不

包括

電梯

、水

泵)

 

1、定期對房屋的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準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3、每半年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4、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標志完好無損。

6、共用設施設備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設各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7、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服務。

8、水、電監控等設備運行人員技術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9、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10、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11、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90%以上。

12、設備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設備標識清楚齊全。

 

三、公共

秩序

維護

 

1、相對封閉,做到區域出入口24小時崗位值勤,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2小時重點巡查一次。安全監控設施 24 小時運行、監控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0 天,

3、對進出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4、對進出小區的外來人員進行詢問、聯絡、登記并征得業主同意后出入,對進出小區的家政裝修等勞務人員實行登記管理。

5、對各種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休息時間維護小區相對安靜,阻止高聲叫買叫賣和各種有礙住戶休息的人為噪音。

 

四、保潔

服務

1、有健全的保潔制度,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范圍。

2、高層樓層、多層按幢設置垃圾桶或果殼箱,每日清運1次,垃圾袋裝化,保持垃圾桶清潔、無異味。

3、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3日清掃1次,每半月拖洗1次;一層公用大廳每日拖洗1次;樓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道路積水等。

4、保持共用雨、污水管道暢通,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檢查1次,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每月不少于1次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6、衛生清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綠化

養護

管理

 

1、有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按要求配備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綠化覆蓋率達25%以上。

3、草坪生長良好,缺損及時補栽補種,草坪內無雜草、雜物。

4、花卉、綠籬、樹木應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無病蟲害,無枯枝死叉,樹坑整理有型,保持觀賞效果。

5、定期組織澆灌、施肥和松士,做好防旱、防凍。

6、大型活動和重大節日要擺花盆裝扮,美化環境,增加氣氛。

 

 

 

 

 

沙縣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收費基準價格表(三)

 

一、服務等級:三級

二、本等級基準價格(元/m2·月):

1、多層住宅:0.3—0.5元

2、小高層帶電梯住宅(九層及以下):0.4—0.6元

3、高層帶電梯住宅(十層及以上):0.5—0.7元

 

服務

項目

物  業  服  務  內  容

一、

基本

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

2、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物業管理人員6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4、公布服務電話及服務時限,及時受理投訴、報修及求助。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5、協助召開業主大會并配合其運作。

二、

物業

共用

部分

公共

設施

設備

日常

運行

維護

(不

包括

電梯、

水泵)

1、定期對房屋的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崗位責任制明確。

3、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4、共同設施設備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維修保養記錄。

5、設施設備運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養規范。

6、消防通道暢通。                          

7、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80%以上。

三、

公共

秩序

維護

 

1、門崗設值勤人員。

2、區域內定時巡查,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3、對進入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詢問。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5、休息時間維護小區相對安靜,防止高聲叫買叫賣和各種有礙住房休息的人為噪音。

 

四、

保潔

服務

1、區域內環境衛生專人管理,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2、公共場地、道路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3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半月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半年清潔1次。

3、保證共用雨、污水管道暢通;雨、污水井、化糞池定期清掏。

4、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

綠化

養護

管理

 

1、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人管理。

2、綠化覆蓋率達15%以上。

3、各種綠化適時修剪整理。

4、適時澆水、施肥。

 

 

  

    

附件2:   沙縣××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價公示牌

(樣       式)

 

一、收費單位:沙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業資質等級:甲(或乙)級

三、法人代表:×××(職務)

四、服務電話:×××××××

五、監 督 員:×××、×××(單位職務)

六、價格形式: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

七、收費依據:

(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按照縣物價局、建設局沙價〔2008〕19號文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內,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自行約定。

八、具體收費標準:

(一)物業服務等級:三級

(二)本等級基準價格(元/m2·月):

1、多層住宅:0.3—0.5元

2、小高層帶電梯住宅(九層及以下):0.4—0.6元

3、高層帶電梯住宅(十層及以上):0.5—0.7元

九、服務項目與內容(見下表):

 

服務

項目

物  業  服  務  內  容

一、

基本

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

2、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并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

3、物業管理人員6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人員100%持有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全體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掛牌服務。

4、公布服務電話及服務時限,及時受理投訴、報修及求助。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5、協助召開業主大會并配合其運作。

二、

物業

共用

部分

公共

設施

設備

日常

運行

維護

包括

電梯、

水泵)

1、定期對房屋的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維修養護制度健全、崗位責任制明確。

3、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4、共同設施設備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維修保養記錄。

5、設施設備運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養規范。

6、消防通道暢通。                          

7、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80%以上。

三、

公共

秩序

維護

1、門崗設值勤人員。

2、區域內定時巡查,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3、對進入小區的可疑人員進行盤查、詢問。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5、休息時間維護小區相對安靜,防止高聲叫買叫賣和各種有礙住房休息的人為噪音。

四、

保潔

服務

1、區域內環境衛生專人管理,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2、公共場地、道路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3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半月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半年清潔1次。

3、保證共用雨、污水管道暢通;雨、污水井、化糞池定期清掏。

4、衛生保潔設專人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

綠化

養護

管理

1、完善的綠化養護措施,有專人管理。

2、綠化覆蓋率達15%以上。

3、各種綠化適時修剪整理。

4、適時澆水、施肥。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沙縣物價局檢查分局 監制

 

附件3:   沙縣普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費指導性收費標準表

 

 

分  類

收    費    標    準

未購車位

(不含場地租金)

已購車位

地面未購車庫(不含場地租金)

地面已購車庫

地下已購車庫

地下未購車庫

(不含地地租金)

小  車

40-50元/輛·月

40-50元/輛·月

15-20元/輛·月

15-20元/輛·月

25-30元/輛·月

25-30元/輛·月

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電動車)

按月停放:15元/輛

自行車

按月停放:8元/輛

小  車

臨時停放:3元/輛·次;過夜停放8元/輛·夜。

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電動車)

臨時停放:0.5元/輛·次;過夜停放1元/輛·夜。

自行車

臨時停放:0.2元/輛·次;過夜停放0.5元/輛·夜。

備  注

1、車輛停放服務費:是指在指定的場所(含室內車庫)內,為維護保養場地設備設施,相關道路及管理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用等,不包括場地(車庫)租金,場地(車庫)租金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協商確定。

2、地面已購車庫,其面積已計算進業主購房建筑面積一并繳納物業綜合服務費的,不得再收取停車服務費。

3、室內車庫必須配有專人看管,進出口有專人值守,按規定設有消防栓等設備。

4、車輛損壞、丟失賠償金由車主與物業公司另行商定。

5、對進入小區執行公務、搶修檢修、救護等特種車輛及業主搬家、送貨車(不含商網、辦公用車)不得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對臨時進入小區接送客人的車輛,30分鐘內不得收費。

 

 


關鍵字查詢:福建 三明

閱讀: 11182 次     2010/1/7 12:44: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