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物價局 荊門市房地產管理局
荊價發[2008] 68號
市物價局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規范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物價局、房地產管理局,市區各物業服務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利益,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鄂價房服[2007]107號)、《湖北省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鄂價房服[2006]78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綜合管理服務費、停車費和特約服務費。由物業企業管理的普通住宅(含經濟適用房,下同)物業綜合管理服務費、停車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定期公布。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按《荊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荊價發[2008]19號)規定執行。荊門市區普通住宅綜合管理服務費、機動車臨時停車收費標準隨文公布(詳見附件)。
其它物業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合同約定。
二、綜合管理服務費包括:清掃保潔及清運;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公共照明、通風、供電、給排水、電梯等共用設施設備運行、小修、養護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用等。
機動車停車服務費:是指為維護保養停車場地設備設施、相關道路及管理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等。進入小區執行任務、搶修檢修、救護等特種車輛及業主的搬家車、送貨車和在15分鐘內的臨時停車不得收取停車費。
特約服務費: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提供的戶內維修、家政服務等收取的費用。
三、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定全額交納。
四、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有關費用的,可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未進行戶表改造的小區,對水(電)總表與分表之間發生的損耗,可按水(電)量實際損耗額度和實際用水(電)量在用戶之間合理分攤,嚴禁將水電損耗通過提高水電價格的方式進行分攤。
五、物業服務企業已對住宅小區實施了物業服務,但未按規定履行物業服務等級審批手續的,可按售房時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或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物業服務最低等級收費標準的下限標準收取前期物業服務費。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期限最高不得超過二年。
六、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的,物業服務企業可與業主按照裝修保證金(押金)、垃圾清運費、裝修工人出入證押金(工本費)分別不高于2000元/戶、2.00元/㎡、10元/證的標準簽訂協議,約定收取標準。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裝修工程完工后180天內退還裝修保證金(押金)和裝修工人出入證押金(工本費)。
七、物業服務企業受聘實施物業服務后,應及時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申報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經批準后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憑合同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方可實施收費。
八、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8號令)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服務區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九、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管理,降低成本,切實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對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實行明碼標價,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亂收費,侵害業主利益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
十、本規定自發文之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實施前,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級標準》(試行)(中物協[2004]1號)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重新申報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原市物價局、市房地產管理局荊價發[2005]84號、市房地產管理局荊房[2002]15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荊門市區普通住宅綜合管理服務等級收費標準、荊門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價格管理 物業服務 收費 通知
荊門市物價局 2008年10月24日印發
打字:郭 校對:熊 共印40份
附件:
荊門市區普通住宅綜合管理服務等級收費標準
(2009—2010年)
服 務等級
|
收費標準(元/㎡)
|
備 注
|
一級
|
0.56—0.65
|
1、表中收費標準指多層住宅(7層及以下)收費標準;
2、高層住宅(8層及以上,含電梯)按表中標準加收100%;
3、多層住宅發生自來水二次加壓費用,加收0.05元/㎡。
|
二級
|
0.46—0.55
|
三級
|
0.36—0.45
|
荊門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序號
|
車 型
|
露天停車收費標準(元/車次)
|
室內停車收費標準(元/小時)
|
備 注
|
1
|
各種型號摩托車
|
1
|
2元/次
|
1、白天:7:00至19:00,夜間:19:00—次日7:00;
2、露天停車場標準指白天收費標準,夜間停車收費可加收20%;
3、臨時停車不足15分鐘免收停車費,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減半收費。
4、摩托車室內停車每次為2元
5、業主長包車位或車庫的計費,由承租雙方協商確定,按簽訂合同執行。
|
2
|
載客7座及以下各種小轎車、2噸以下貨車等小型機動車
|
5
|
3
|
3
|
載客19座及以下客車、5噸以下貨車等中型機動車
|
8
|
閱讀:
15454
次
2009/12/31 2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