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發改收費〔2009〕681號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的通知
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云南省定價目錄》規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已經授權各州市縣人民政府管理審批。最近以來,我省部分地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反映出較多的問題。一些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單位收費過高;一些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單位違反規定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擾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市場秩序;有的須報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批的經營單位不履行報批程序自定收費標準;有的停車場,特別是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以及部分商場、賓館飯店等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單位未按規定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社會反映較大。為切實維護廣大車主的合法權益,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促進停車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計委印發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2000]93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進一步加強我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管理形式。其中,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停放場所的價格管理形式由各州、市、縣價格部門確定。
二、合理界定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場所范圍。各地除按照計價格[2000]933號文件明確的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住宅區內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車場作為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場所外,還應結合本地實際,將經有關部門規劃設置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公益服務機構所屬停車場對外開放,以及在一定區域內不具有充分市場競爭條件的停車場等納入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場所的范圍,其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鼓勵公益性場所提供免費停車服務。
對住宅小區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對業主共有車位的管理使用辦法及收費標準應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并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公司或委托管理單位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予以明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政府指導價作為業主物業服務招標的指導標準。小區業主委員會未建立之前,業主共有車位實行有償停放的收費標準可暫按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指導價的基準水平執行。業主共有車位有償停放收取的資金扣除正常的管理服務費用,其余應用于小區公共設施維修或服務等方面的支出,并按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及合同約定的要求,定期向業主公布收支情況,接受業主監督。
對已經劃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不合理,社會有反映的,要及時采取提醒、告誡等方式規范經營者行為。對停車服務收費過高,收費行為不規范,嚴重損害車主利益的停車場,社會反映較大的,應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可重新研究其價格管理形式,必要時將其納入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范圍進行管理。
三、推行有差別的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引導停車需求。各地價格部門要結合當地城市發展規劃,按照合理引導車流量,促進道路暢通等要求,合理制定室內、室外和道路臨時停放三種類型的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政策,推行分區域、分時段,以及不同服務內容的差別定價。制定具體收費標準時,要綜合考慮停車場所設施等級、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系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補償合理經營成本、依法納稅、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必要時可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由經營者按照補償合理經營成本、依法納稅、合理利潤的原則,并考慮供求關系等因素確定。對臨時停放于停車場所的車輛應規定免費停放時間。
四、切實加強和規范停車收費管理,保護車主合法權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管理的職責,切實加強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場所收費行為的監管;對明確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場所,要及時按照現行價格管理有關規定規范其收費行為,不得放任自流。各地價格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在停車場所及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布停放車輛服務收費的管理形式(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市場調節價)、車輛類型、服務內容、計費單位、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對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放車輛收費的執收人應持有明示以上公示內容的收費公示牌、公示手冊向停車人收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所經營者,要嚴格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經營者,要切實按照公布的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收費。
五、開展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檢查。各地價格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認真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所重點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了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落實了明碼標價和公示制度的規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重點檢查是否執行了明碼標價和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堅決查處不落實明碼標價和公示制度規定,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或提前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切實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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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6 11: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