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都市報》/20080919
為配合《西寧市物業管理條例》的實施,青海省西寧市政府推出多項措施進一步提高全市物業管理水平。
首先,規范建設單位前期物業管理行為。要求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須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并與建設單位辦理承接驗收手續,簽訂移交協議,明確雙方責任。
其次,新建物業管理項目落實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對已建成的3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和兩萬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物業,按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實行招投標,引入競爭機制,推動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消除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自管、因建管不分而引發物業管理糾紛增多的被動局面,為物業管理企業參與平等競爭創造機會。
同時,加強前期物業服務裝修管理。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規定:裝修人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登記。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裝修人,或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按照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嚴格執行物業管理市場準入制度。完善資質動態管理,實行資質年檢制度,將物業管理企業的業績與資質與日常管理升降掛鉤。對于服務管理水平低、群眾意見大、投訴多的物業企業責令限期改正或依法取消其物業管理資質,逐步優化我市物業管理行業隊伍。
另外,推行業主按其承受能力約定收費標準的新機制。對已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積極推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按其消費承受能力與物業管理企業通過合同方式約定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同時推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按服務內容,自主約定單項單款服務的菜單式收費。
閱讀:
5765
次
2008/9/23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