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翔/《晶報》/20080805
《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多個配套文件年底出臺
本體維修基金誰來管,一直是業主與物管公司矛盾的焦點。昨天記者從深圳物業管理研究所了解到,本體維修基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將合二為一,交監管中心監管。年底,包括《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在內的多個配套文件將出臺,物管條例將被進一步細化。
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實施8個月。按照要求,《條例》實施后十二個月內具體實施細則、示范文本應出臺。昨天,深圳物業管理研究所所長陳藹貧向記者透露,幾個月來,他們正在協助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起草《條例》的配套文件。
據了解,在即將出臺的《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中規定,今后本體維修基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將合二為一,統稱為房屋維修資金,全部交由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中心進行管理。陳藹貧說,目前,小區的本體維修基金大多由物業公司管理,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則由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中心管理,今后兩金合一并交獨立第三方監管,將確保巨額房屋養老金的安全。
陳藹貧表示,針對《條例》中較為籠統的規定,實施細則中都會有具體實施辦法。如《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業主大會、業委會活動經費,應從物業服務費中按比例提取。實施細則將對經費與物業服務費的比例問題進行嚴密測算,確定一個科學的比例區間供物業公司與業主參考。
除了實施細則這一綜合性規定外,物業服務合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示范文本也都將出臺。它們為物管公司和業主在實際操作中提供指引參考。值得一提的是,《物業服務標準》還將針對物業管理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對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談判的具體內容進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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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6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