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標準16年不變、物業服務企業入不敷出,上海公有住宅售后房屋管理面臨一系列尷尬狀況。如今,這一狀況將有所改變。記者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自2012年9月1日起,上海將執行新的售后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據了解,這一調整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2012年度僅調整管理費、保潔費和保安費的收費標準,平均每戶每月收費標準上調約10元。
據悉,上海目前有180多萬平方米售后公房,現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業服務費標準制訂于1996年。而上海的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2012年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996年的270元調整到1450元,是1996年的537%。由此,物業服務企業普遍存在虧損經營、物業服務水平難以提高的現象,最終影響廣大市民群眾的利益。為了盡量減少公有住宅售后物業服務費給業主日常生活開支帶來的影響,調整基本原則為“收費項目不變,標準三年到位”。“收費項目不變”是指保持現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業服務費收費項目不變;“標準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時間,每年由上海市房管局和市物價局公布最新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逐步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物業服務實際運營成本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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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3 11: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