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可/《北京日報》/20100731
昨日,市法制辦網上公布《北京市消防條例(修訂草案)》(下稱《草案》),正式向全社會征求意見。根據《草案》,如果小區物業在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并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未及時勸阻的,消防單位將對其進行罰款。
物業未及時勸阻最高罰五千
《草案》規定,物業在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如果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并對業主占用堵塞行為未及時勸阻;對搭蓋違章建筑或者堆放雜物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未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未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等,消防部門將對物業單位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市消防局法規處副處長王松介紹,2004年頒布的《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中已經對物業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有了規定。“此次修訂把這條吸收了進來,《北京市消防條例》是地方性法規,效力更高。”他說。
與以往不同的是,《草案》中新增了“物業未及時勸阻將受罰”的條例。據介紹,新規定使得物業有義務配合消防單位保障消防通道的暢通。“因為根據《消防法》,緊急情況時,對于阻礙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和車輛可以拆除和強制讓道。新增條款就是為了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據悉,目前本市在消防過程中強拆的情況并不多,但堵塞消防通道的情況則不少。“有時不得不靠消防員一起抬走停放的車輛。”
消防站應對社會免費開放
根據新規定,本市的消防站、市民防災館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應當對社會免費開放。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制定社會單位火災應急演練指導文本,向社會公布。
王松表示,由于北京市城市面積大,建筑多,特別是高層建筑密集,消防情況十分復雜。而按照相關規定,高層建筑每季度應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但很多高層建筑的物業或管理機構不知道如何組織,所以,我們希望通過建立一個示范性文本,對演練的具體步驟和措施進行規定,大家按照文本實施就可以了。”據介紹,相關文本正在制定之中。
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全城聯網
按照新的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規劃、建設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托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完善火災防范和預警機制。全國和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高層公共建筑,人防工程,軌道交通,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應當與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
據王松介紹,在上海、香港等地已經建立了類似的網絡對全城進行消防監控。這個系統將是一個第三方機構,通過互聯網、無線網對本市所有的相關單位進行監控。“這個系統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國慶六十周年大慶時已經試運行過一段時間,效果十分理想,下一步將全面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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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 1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