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動態 > 動態詳情

鄭州:發布新修訂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王曉欣/《河南日報》/20100126


  未建立維修資金制度的老小區也要繳存物業維修資金,余額不足要續繳……1月25日,鄭州市房管局發布了新修訂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與2002年鄭州市開始實施的管理辦法相比,新修訂的《辦法》有了很大的變化。該辦法從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開發商受業主委托才能代收維修資金

  原《辦法》對維修資金的繳存方式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業主委員會代收代繳,新《辦法》規定維修資金的繳存方式主要以業主自行繳存為主,房地產開發企業只有在接受業主委托后才能代收代繳。

  -余額不足首期繳存額的30%時要續繳

  新《辦法》規定,續繳的時機是按業主分戶賬的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繳存額的30%,續繳的標準是不少于首期繳存的數額,可以一次性續繳,也可以分期續繳,續繳的具體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業主可自行管理維修資金

  新《辦法》鼓勵業主通過民主、協商的原則,實行業主自主管理。實行業主自主管理的,應當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負責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其專項維修資金由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代為統一管理。

  -未建立維修資金制度的小區業主要補繳維修資金

  鄭州市房管局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說,從2001年6月開始建立維修資金制度,在此之前已開發的房屋均未建立維修資金,恰恰是這部分房屋很多出現了屋面漏雨、電梯老化、排水管道需要更新等,維修已迫在眉睫。所以新《辦法》規定對已辦理了房屋權屬證書、未建立維修資金的房屋均要補建,以確保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使用。

  -房產過戶別忘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

  新《辦法》規定,房屋所有權轉讓時,原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結余情況并出具有效證明。房管部門提醒廣大業主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應到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維修資金的過戶更名手續,避免下次房屋交易或使用分攤時名字不符的問題。


閱讀: 7986 次     2010/1/26 10:03: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