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動態 > 動態詳情

沈陽:物業法規正在修改 交付過半即可成立業委會





張晶 唐子勻/東北新聞網/2009121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剛剛公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以下簡稱《指導規則》),如果業主有拒付物業費、不繳存維修資金或是有損害業主共同權益的行為,業主大會有權限制該業主對小區的共同管理權。據悉,新規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沈陽市正在修改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為今后的物業服務提供新的規范。

  “交付過半”可成立業委會

  《指導規則》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筑物總面積50%時,建設單位應及時報送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所需的資料。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房產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申請后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I備組要在此后的90日內完成籌備,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目前,沈陽市的居民小區可以成立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只要符合兩個條件中的一個即可:一個是小區內入住50%的業主,另一個是小區第一套房子賣出2年后。通常,成立業委會是小區的業主們向所在街道、社區提出申請。而新規“交付50%”比“入住50%”顯然門檻要低。

  沈陽物業法規正在修改

  不過,新規明確由建設單位籌備材料,強調的是建設單位的主動權。沈陽市小區辦一位負責人表示,在實際操作中,建設單位的積極性并不高?!渡蜿柺形飿I管理條例》中規定,由業主主動申請。因此,他認為在實際操作中還是由業主主動申請較妥。

  “沈陽此前曾出過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議事規程,但不如它細。”小區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是在《物業管理條例》的框架下進行的規范指導,十分必要。記者了解到,目前,《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已經出臺,而沈陽市正在修改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對今后的物業服務進行規范。

  不交物業費失去“話語權”

  《指導規則》規定,如果業主有拒付物業服務費,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實施其他損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業主大會可以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對其共同管理權的行使予以限制。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沈陽市的居民小區中,如果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話,物業公司通常來說只能通過走法律程序,起訴該業主。作為業主委員會只能對業主的行為進行勸解。其他,并沒有太多的強制措施。而《指導規則》對這樣拒不交費的業主“說不”,一旦其有不交物業費、維修資金或是其他損害業主共同權益的行為,其就有可能失去“話語權”,或是在小區內行使管理權時受限。


閱讀: 6802 次     2009/12/21 8:52: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