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高/新華網/20091206
針對老小區物業費征收率不高等難題,南京市物價局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街道物業服務中心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實施意見》,首次對老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今年4月,南京在鎖金村等10個街道試點實施公共物管,試點街道的物業管理統一由新設立街道物業服務中心提供。按照計劃,明年3月底前,南京市所有老小區都將推行這一模式。
按照《實施意見》,南京市老小區的物業費征收標準將遠低于市場標準。南京市物價局房地產價格處處長陳仁斌介紹,為老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街道服務中心遵循政府補貼、保本微利的原則,多層住宅為0.2-0.4元/平方米·月,高層及小高層住宅0.4-0.6元/平方米·月。
《實施意見》明確,老小區的物業具體收費標準還要根據小區規模、是否封閉管理、經營收益等情況確定。不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市總工會確定的特困戶的物業費可先收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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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7 8: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