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動態 > 動態詳情

北京:購房今后將能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劉宇鑫/《北京日報》/20091111


    記者從市國土局了解到,本市正在研究制定城鎮商品房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政策,并適時啟動部分區縣商品房項目的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屆時,北京商品房購房人可以拿到“兩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目前市民購買商品房時要一次性交70年的土地出讓金,但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權證(俗稱“房產證”),而拿不到土地使用證(俗稱“小土地證”)。我國《房地產管理法》有規定,對于依法購買的商品住宅,應當依法為購房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并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鑒于目前城鎮住宅小區產權情況復雜,本市尚未制定為所有商品住宅項目的購房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統一政策和程序,導致購房人無法獲得‘小土地證’。”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說。

    目前購房人在房產證上所能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屬信息僅限于所購商品房使用土地的權屬性質是屬于“出讓”還是“劃撥”,以及土地使用期限。律師董欣介紹,《物權法》中規定了不動產物權要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土地使用權必須登記才生效,不登記不生效。而作為土地使用權證明的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因此,房地產統一登記即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合一才是符合《物權法》規定的發展方向。

    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商品房購房人,在暫時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情況下,不影響購房人對房屋的合法處置和管理,憑房屋所有權證依法就可以辦理房屋買賣、出租、抵押手續。


    新聞鏈接

    各區縣可為“外銷”商品房發證

    從今年開始,原“外銷”住房的土地證發放將由市國土局登記部門移交給各區縣國土部門完成。

    按照市國土局的要求,可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商品房共計386個項目。這些項目在2002年8月“外銷”和“內銷”商品房并軌前已確定為“外銷”項目。各區縣分局對這386個項目之內的商品房項目,繼續做好外籍購房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不得擅自擴大登記范圍。

    市國土局昨天并未公布386個項目的具體名稱。


閱讀: 5658 次     2009/11/11 9:09: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