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價局/20091110
《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改變以往物業服務收費由單個項目定價轉為實行類別定價,自2007年3月執行以來,對規范我省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引導業主通過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等方面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全省9個設區市都認真貫徹,適時制定出臺了具體的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布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特別是廈門市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中,正視問題不回避,找準工作切入點,在全省首創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菜單式管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有效地化解物業服務收費方面的矛盾和糾紛,贏得社會的贊譽。日前,省局在廈門市召開由各設區市物價局分管房地產價格的局領導和科(處)長參加的全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現場會,廈門市物價局做經驗介紹,對我省修訂擬出臺的《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討論,并現場參觀、了解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情況。通過現場學習和交流,代表們一致認為,廈門市的做法強化了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管,在化解價格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并表示將借鑒廈門市的經驗,同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維護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利益,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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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1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