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榮飛/《第一財經日報》/20071101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張璞昨日對外表示,目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相當突出,按照日常的執法,不足以解決。
“作為土地來說,土地的征用、審批、規劃的修改,土地的供應以及地籍管理各個環節,都有可能存在腐敗的情況。”張璞說。
自今年4月履職國土資源部部長以來,徐紹史經過多方調研和聽取意見,針對地方政府、企業、個人如何加強土地執法的一張大網逐漸在國土資源部織成。
地方互檢互查
首要難題是基層地方政府土地違法嚴重,現有80%違法用地面積的違法主體是地方政府。
為此,針對仍在進行當中的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日前國土資源部統一制訂了《互檢互查工作方案》,并抽調人員組成15個檢查組。這些檢查組從10月25日開始互檢互查,方式是東部查西部,西部查中部,中部查東部。
徐紹史對此表態,能不能圈定一批重點的違法地區和重點的一些案件,是衡量互檢互查有無成效的一個關鍵。
為嚴肅基層干部的意識,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主任馬毅昨日表示,明年國土資源部一項工作計劃是,將對縣、鄉、村三級干部進行大規模的國土法規知識培訓工作。
同時,張璞昨日透露,目前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和人事部正在修改原來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行政處罰的規定。
根據新規定,達到一定數量的違法用地,地方政府沒有管好要實行問責。地方政府如果跟中央的土地立場不一致,就要追究。
房地產開發用地逐宗檢查
土地違法違規的第二主體是房地產企業,為規范房地產企業的土地開發行為、打擊囤地行為,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10月先后兩次就9月底出臺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39號令)和《關于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236號文)進行解讀。
根據39號令和236號文,將嚴格制止假招拍掛行為,嚴格按已完成拆除平整的“凈地”分宗出讓、嚴格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嚴格限定土地開發建設時間、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
同時國土資源部明令,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按合同約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為開發商分期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以免開發商拖欠土地出讓金,引發金融風險。
根據安排,今年年底前,國土資源部將對房地產開發用地逐宗檢查,重點檢查房地產開發企業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情況。
“以租代征”
近年來,隨著建設用地和工業用地的招拍掛實施,征地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得到遏制,但農村集體土地的以租代征行為卻呈蔓延趨勢。
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曾多次向媒體表示,當前征地補償制度對失地農民的補償還比較低,影響了對以租代征行為的打擊。
昨日,張璞表示,目前國土資源部正在對下一步采取的政策進行研究。新政策的思路是,只要確保了農民的長遠生計有保障,現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那么農民就沒有必要去搞“以租代征”了。
另外,張璞提出,盡管一些新出現的以租代征行為是打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幌子,但為保障農民利益,流轉試點內容還將予以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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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 1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