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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政府介入經濟適用房改革抑制房價





孫榮飛/《第一財經日報》/20070803

    政府給予優惠政策、開發商在限定條件下開發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傳統模式,最近在鄭州被打破。

    日前,河南省鄭州市政府下發《關于成立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由該市房管局負責注冊成立鄭州住宅建投公司,然后將鄭州國誼住宅集團有限公司和鄭州舊城改造開發公司的國有股權劃入該公司。

    通知規定,該公司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負責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周轉住房和農民工公寓等住房的投資和建設。公司先期由市房管局利用廉租住房保障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注冊成立,通過劃入股權和資產,注冊資本達到1億元人民幣。

    鄭州市市長趙建才曾表示,此舉是為平抑住房價格,滿足鄭州市民居住需求。

    鄭州市今年推出了第四批經濟適用房。鄭州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06年全市商品房平均價格為2888元/平方米,比上年增長9.5%,漲幅回落16.2個百分點。其中住宅均價為2691元/平方米。

    "鄭州做法值得推廣。"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建設部原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司長張元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張元端表示,由政府來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能改善經濟適用房當前存在問題的三大環節:供應對象的審查、經濟房的建筑標準、經濟適用房的退出機制。"由于目前各地經濟適用房是由開發商在開發建設,所以這三大環節做得不太好。"

    中國的經濟適用房計劃開始于1994年,其前身是安居工程。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性住房。政策性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商品性指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按照企業市場運作的原則,實行項目法人招標。

    由于對經濟適用房存在定位不清,民革中央在今年的全國政協一號提案"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中直言,我國依靠私人發展商建造和分配經濟適用房,而私人發展商的目標是追求利潤,這就造成了虛報成本、超標建筑、抬高價格,從而導致經濟適用房"富人化"。

    當時提案建議,政府必須直接參與投資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發展一個與商品房市場并存的"二元"體系,使效率與公平的矛盾合理解決。政府的具體角色是負責規劃、建造和管理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房屋建成后,政府根據需要決定出售或租賃、房價或租金水平、受惠對象,但具體的施工、建造仍可由私人建造商承包。

    昨天,民革中央調研部劉雨田部長對本報記者表示,建設部有關領導對民革中央住房保障的一些設想已作了明確口頭回復,表示支持和贊成,同時也強調,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真正操作起來是個系統工程,首先需要弄清楚多少人是符合經濟適用房條件,建設規模和資金要有多大,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若要大的調整還需要中央給出一些政策支持。


閱讀: 5725 次     2007/8/3 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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