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二○○七年度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臺建規〔2007〕80號
臺州市建設規劃局椒江、路橋分局,黃巖區建設局,椒江、黃巖、路橋區發展改革局:
根據臺州市財政局、臺州市物價局、臺州市建設規劃局《關于轉發《浙江省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臺建規〔2000〕230號)精神和臺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提供的2006年度我市平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經研究,現將我市2007年度物業維修專項資金收取標準通知如下:
一、多層
1、住宅每平方米(指建筑面積,下同)28元;
2、非住宅每平方米40元;
3、別墅每平方米50元;
4、排屋(包括疊排)每平方米45元;
5、多層有地下室的,地下室每平方米40元。
二、高層(含7-9中高層)
1、住宅、非住宅每平方米68元);
2、地下室每平方米47元。
三、車庫、車房
1、獨立式轎車庫每平方米40元;
2、多層、高層架空層車庫、車房每平方米28元。
四、各地要嚴格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關于:“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規定,做好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收繳工作。
五、本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執行。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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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9 14:06:00